海南省關于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5元,具體調整請看下文。
海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1月29日,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從今年1月起,我省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
依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自2015年1月起,我省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所需要資金由中央財政、省財政和市縣財政分擔。其中,中央財政每人每月補助70 元,其余部分省財政和海口市、三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財政按4:6的比例分擔,省財政和其他市、縣財政按6:4的比例分擔。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要求,此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工作必須于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