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目前只有符合《國家教育委員會、財政部、人事部關于農村年老病殘民辦教師生活補助費的暫行規定》(〔88〕教計字100號)、《貴州省教育委員會、財政廳、人事局轉發<關于農村年老病殘民辦教師生活補助費的暫行規定>的通知》(〔89〕黔教勞通字第123號)規定的離崗退養條件,并辦理了離崗退養手續的離崗退養民辦教師可享受離崗退養生活補助費。其他離崗民辦教師可根據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1〕23號)及《關于貫徹黔人社廳發〔2011〕23號文件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黔人社廳函〔2011〕704號)精神,按照本人自愿原則及政策規定辦理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