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從起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960多萬老人將直接受益。
從1月起,河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其中省級財政負擔10元。并鼓勵各市、縣(市、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此情況上增加本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此次提高的省級基礎養老金,原則上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同時,《通知》要求,從1月起,各地要按提高后的標準,按時、足額發放城鄉居保養老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據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金支付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承擔的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2009年,河北省啟動第一批新農保試點,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開始同步試點。2012年7月1日起,新農保和城居保并軌,統稱為“河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6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2015年1月,基礎養老金提高到75年,今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80元。這是河北省第三次為城鄉居民提高基礎養老金。
據統計,截至12月底,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共有3440.32萬人參保,參保率98.40%。其中,16-59周歲參保繳費人數為2476.77萬人,共為963.55萬60周歲以上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發放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