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明確養老保險轉移相關規定
近日,區政府辦公室發布文件,對因戶籍遷移或人力資源流動,參保人員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發生轉移的情況作出明確規定。
據區人社局社會保險科有關負責人介紹,文件明確,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因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遷入吳江的,應按吳江區規定繼續參保繳費。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入吳江,到達待遇領取年齡,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可全額領取居民基礎養老金;
累計繳費不足15年,且不選擇繳滿15年的,按規定標準減半領取基礎養老金(但不低于江蘇省最低基礎養老金標準);以后本區戶籍年限滿20年的,可全額領取基礎養老金。
已經按規定領取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延伸知識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