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居住證明已經成為了我們極其重要的證明之一,用以證明自己的居住地,以防個人發生意外無處可尋。居住證明根據申請人的戶口類型不同,具體開具證明的國家機關和組織也不一樣,那么,不同種類的居住證明在哪里開呢?小編為您解答。
一、居住證明的意義
居住證明是當事人所居住的當地派出所里提供的證件,以證明現在在這里臨時居住,相當于暫住證。居住證明現在似乎是我們必不可少的一項證明,居住證明分為兩種類型:本地戶口的居住證明和外地戶口人居住證明。
二、居住證明在哪里開
(一)本地戶口居住證明
本地戶口居住證明分為兩種類型: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
1、農村戶口
(1)到村委會找村支書。
(2)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包括是誰,居住地,村支書簽字。
(3)蓋一個村里的公章。
2、城市戶口
(1)到居委會找居委會主任。
(2)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包括是誰,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
(3)蓋一個居委會的公章。
(二)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
1、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即暫住證;
2、準備兩張白底照片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辦理;
5、大概一周左右能出來。
三、居住證辦理條件
1、申請單位資格要求: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
2、申請人資格要求: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四、居住證辦理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準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
4、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
5、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6、社會保險繳存證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8、《誠信聲明》;
9、《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隨往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合同、獨生子女證等。
綜上所述,居住證明在哪里開呢?本地居住證明依據戶口不同分別在村委會(農村戶口)或居委會(城鎮戶口)開具,外地居住證明在派出所開具。另外,您開具居住證明時應注意開具單位的工作時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