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莊周氏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宣判 三名黑老大被判八至十二年不等
文/廣州日報記者劉藝明 通訊員陳結茹、禪訴
表面上經營農莊、酒店的“正當商人”,暗地里卻是開設賭場、暴力“收數”,為了維持組織的正常秩序,他們甚至還有一套“神秘幫規”。昨日,佛山禪城區檢察院向媒體通報,從2007年起盤踞在南莊龍津一帶,以周彪、周海、周光三兄弟為首的周氏黑社會性質組織,因為涉及“六宗罪”,19名被告人一罪或數罪并罰后被判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沒收財產、罰金。其中主犯周彪、周海、周光數罪并罰后分別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十二年和八年,并處沒收財產、罰金。
案發:為索餐費持槍大鬧夜總會
“監控關掉!”“不準報警!”因向被害人劉某紅索取其欠某農莊的餐費未果,去年9月20日凌晨零時許,周彪(男,31歲,廣西興業縣人)糾集周勇、林先等10余名團伙成員持砍刀、鐵棍、自制手槍來到南莊鎮某夜總會毆打正在和朋友喝酒的被害人劉某紅、孟某偉,致被害人劉某紅、孟某偉頭部、手臂多處受傷,后駕車逃離現場。民警在現場勘查發現4顆完整的子彈。
為逃避處罰,周彪、周海、周光安排陳旭亮到公安機關“頂包”投案,并表示將給陳旭亮“十萬至二十萬的“補償安家費”。去年9月22日,周海等人在酒店內吸毒時被抓獲。3天后,周彪、周光在廣西玉林市被公安機關抓獲,其他成員陸續在佛山、廣州、東莞等地被抓獲。
追查:檢察官引導偵查“幕后老大”
實際上,周氏兄弟的涉黑社會組織從2007年起就活躍在禪城區南莊鎮龍津村一帶,以周彪,成為當地一霸。
2009年周彪因犯尋釁滋事被判刑入獄,周光、周海繼續組織成員開設賭場、尋釁滋事,2011年周彪出獄后,開始經營合法生意為該組織活動提供掩護。為此,檢察官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周彪等人強行在龍津多家士多開設賭場、通過暴力手段打砸他人燒烤檔以壟斷燒烤檔生意、以暴力威脅手段“收數”等多宗違法犯罪。
此外,針對周彪2009年入獄后便退居幕后指揮的情況,檢察官加強取證,最終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證實周彪在組織中的領導地位,并理順了組織領導者、骨干成員和一般成員的層級關系。
揭秘:幫內互相不稱呼真名
判決書顯示,周氏團伙以周彪經營的桂興酒店為據點,通過實施開設賭場、以暴力威脅“收數”、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經營農莊、酒店、出租物業等“正當生意”獲取大量經濟利益來支持組織成員開展活動。
組織內部有一套明確的幫規,如成員之間不用真實姓名相稱,對違反規定的成員實行“不管飯”、“不給上班、不發工資”、“不準離開宿舍”等懲罰。
周彪等人還為幫派成員提供吃住行費用、交通通訊工具、免費毒品,若組織成員被依法處理,出獄后還會獲得補償或安家費。周氏團伙持有槍支、刀具,有組織地在南莊龍津一帶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該地區的社會秩序。
三涉黑老大被控五宗罪
今年9月8日,禪城區檢察院以周彪等1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6項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檢方后于10月14日對曾平追加起訴。其中,團伙頭目周彪、周海、周光均被指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槍支罪5項罪名。
11月2日,禪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周彪以親戚和廣西老鄉關系為主要紐帶,在禪城區南莊鎮龍津一帶聚集多人逐步形成較為穩定、暴力特征明顯、有一定經濟實力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多項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以周彪、周海、周光為首,其中周彪負責指揮協調、疏通關系,其兩個親哥哥周海、周光分別帶領各自的組織成員實施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周勇、林先為骨干成員積極參與組織的各項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莫志江、梁全欽、黃良杰等人為一般成員參與各項違法犯罪活動。19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買賣槍支罪、容留吸毒罪和故意傷害罪六項罪名中的一項或多項罪名,共涉嫌17宗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