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南平市順昌縣檢察院對一涉黑犯罪組織依法提起了公訴。據了解,該組織頭目王斌今年才21歲。
王斌是南平市延平區樟湖鎮溪口村的無業人員,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2005年,年僅15歲的王斌就開始在樟湖鎮“混社會”,并在當地積累了一定名氣。2008年5月,王斌帶著廖建君等人混跡于南平市區,并通過開設賭場、放高利貸等方式獲取經濟利益。
為了發展勢力,王斌以江湖義氣為籠絡手段,先后糾集社會閑散人員蔡鵬、劉其明、陳斌等人形成惡勢力團伙。
在違法犯罪過程中,該團伙逐漸形成了以王斌為首,蔡鵬、廖建君為骨干成員,楊輝文、謝志煒、劉其明等13人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據介紹,該組織分工明確,組織成員集中住宿,由王斌統一指揮,團伙骨干成員蔡鵬和廖建君負責召集團伙成員并具體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該組織成立過程中,形成了組織成員尊重并服從王斌領導,事后向王斌匯報由王斌出面善后,組織成員之間有事情互相幫忙的行為規矩。
在王斌的帶領下,該組織成員為非作歹、欺壓群眾。通過實施暴力性違法犯罪行為,該涉黑組織在南平市區確立了強勢地位。
自2008年11月-2010年10月,該組織實施了5起聚眾斗毆、3起尋釁滋事、1起非法拘禁、1起開設賭場、19起販賣毒品的犯罪行為,以及5起違法行為,共造成8人受傷的嚴重后果。尤其是2010年9月22日-10月18日,該團伙在王斌的帶領下和以賴某為首的團伙逞強爭霸,在不到一個月內連續在南平市區制造4起持械聚眾斗毆案件,嚴重破壞了南平市區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
據悉,王斌及其15名成員被公訴的罪名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販賣毒品罪,開設賭場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