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龍哥”的規矩里,“哥”是不能隨便叫的,只有他一人能稱“哥”,他高興了會以毒品和旅游獎勵手下,不高興會對手下隨意體罰,他說的話就是權威,即使是錯的手下也必須照著去做。更令人詫異的是,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他竟自行在體內拍入七根鋼針,號稱公安機關也拿他沒辦法……
“龍哥”指鹿為馬,規矩嚴厲
“我說的話,即使是錯的,你們也必須要去做!”在黑老大“龍哥”的組織里,他的話就是權威,不容他人置疑,他指東,手下就不能往西,他說是馬,手下絕不能說是鹿。
“龍哥”大名施錫君,綽號“刀疤”、“龍哥”,男,36歲,初中文化,無業。未成年時,他就因偷竊、流氓被勞動教養,之后又兩次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也多次因吸毒被勞動教養、行政拘留,背景堪為“豐富”。
多次受到處罰,施錫君仍不思悔改。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自2009年起,他竟自行在體內拍入七根鋼針,號稱公安機關也拿他沒辦法。
他在社會上積攢了一定的人脈和惡名,大量結識社會閑雜人員,形成一個較為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敲詐勒索、聚眾斗毆、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多年,影響惡劣,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活動秩序。
這個涉黑犯罪集團的組織結構呈金字塔形,施錫君系第一層次即犯罪集團的組織者、領導者,負責管理、組織集團內的全面事務。第二層次由邢洪偉、馬俊揚等人組成,負責為施管理賭場、販賣毒品,并帶隊實施或轉達施的指令。第三層次由黃曉陽、方健、林宗紅、唐小軍(化名)等人和由施錫君本人直接掌控安排的余斌等人組成,直接接受施或者邢、馬的指揮,參與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施錫君對手下管理嚴格,組織成員對他要稱呼“龍哥”,不能隨便管其他人叫“哥”。如果“龍哥”動手打人了,手下的人必須也要動手。施要求該知道的知道,不讓知道的永遠不會知道,只要聽安排做事就可以了。如果違反了規矩,施錫君心情好的時候會罵,心情不好時就會打手下人,甚至可能送去吃官司。有一天,馬某為了件瑣事說話時聲音大了點,施錫君就當著其他人的面對馬某痛加毆打。
假裝聯防隊員,瞄準“癮君子”實施敲詐
敲詐勒索是施錫君團伙的家常便飯,他們編造種種理由勒索財物,還對受害人進行毆打,有時甚至偽造特殊身份進行威脅。
2011年10月,施錫君、方健、唐小軍等人在無錫一家醫院門口發現顧某駕車將已處于昏迷狀態的吸毒人員范某送至該院救治,但該院要求轉送到其他醫院,看到這種場景,施錫君立馬有了借機敲詐勒索的念頭,于是借口幫忙上了顧某的轎車。
上車后,施錫君對顧某說:“我是派出所聯防隊帶隊的,你昏迷的朋友是注射吸毒的,如果進了派出所就一點機會都沒有了,肯定要關幾年的,你考慮考慮。”施還稱要帶吸毒人員去派出所做尿檢,并讓顧將車開到派出所門口,要顧跟他一起去派出所。
顧某稱要等朋友醒了再說,施錫君說不行。顧某害怕,提出給施幾千元錢進行了結。施說:“私下放人要承擔風險,會被開除的。我們一共四個人,每人5000元,你給20000元吧。”顧某被迫同意,隨即電話聯系母親和表哥籌錢。施錫君等人將范某抬下車扔在路邊,讓唐小軍跟著顧某回家拿了15000元錢,又到顧某表哥家中拿了5000元回來。這一次,施錫君等人共敲詐到手2萬元。
統一食宿和發放工資福利,儼然一個縝密組織
“龍哥”對待手下人可以說很“大方”,他為組織成員發放工資,提供食宿,手下的吃用開銷都由他負責,施還向組織成員提供毒品吸食、獎勵外出旅游。有支出必然要有收入,該組織的經濟來源除了敲詐勒索外,主要集中在設賭、販毒方面。
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期間,該組織先后在濱湖區一拆遷房內、某小區內等地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多次以“牛牛”等賭博形式進行聚賭,影響惡劣。在聚賭過程中,“龍哥”為了讓賭博順利進行,對他的手下人進行分工,有專門負責抽頭的,有負責接送賭客的,有負責望風的。
為了讓錢生錢,在設賭過程中,如果參賭人沒有賭款了,“龍哥”還會以高利貸的形式借錢給賭徒,但之后如果賭徒不如期如數歸還,他就會用暴力手段“收數”。
“龍哥”對手下還有一個規定,任何人沒他同意不能進入他房間,而且進去之前一定要敲門,因為他房間里有毒品。在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期間,“龍哥”多次安排他手下馬俊揚、余斌幫他販賣毒品近30克,獲利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