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省統計局山西省人口抽樣調查辦公室
2017年3月2日
按照國家統計局統一部署,在各級政府堅強領導和廣大人民群眾支持下,經過調查人員艱苦努力, 2017年度全省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工作已經圓滿完成。這次人口抽樣調查,按照分層、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樣方法在全省11個市、119個縣(市、區)抽取了1214個鄉(鎮、街道),3189個村(居)委會,3200個調查小區,調查登記82.61萬人。調查的標準時間為2017年11月1日零時。經對抽樣調查結果進行科學評估,現將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根據抽樣調查,全省人口出生率為10.29‰,比上年上升0.31個千分點,人口死亡率為5.52‰,比上年下降0.04個千分點,人口自然增長率為4.77‰,比上年上升0.35個千分點。據此推算,我省2017年底常住人口為3681.64萬人,比上年增加17.52萬人,增長率為0.48%。
二、人口分布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各市2017年底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太原市 4344429人
大同市 3421891人
陽泉市 1403585人
長治市 3435380人
晉城市 2320858人
朔州市 1768103人
晉中市 3348738人
運城市 5305178人
忻州市 3155312人
臨汾市 4458048人
呂梁市 3854871人
三、人口年齡構成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568.81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5.45%;15?64歲人口為2763.44萬人,占常住人口的75.06%(其中:15-59歲人口為2558.37萬人,占常住人口的69.49%);65歲及以上人口為349.39萬人,占常住人口的9.49%。常住人口中, 60歲及以上人口為554.46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5.06%。
四、人口性別構成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為1885.96萬人,占常住人口的51.23%;女性為1795.68萬人,占常住人口的48.77%,性別比(女=100)為105.03。
五、家庭戶人口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共有家庭戶1138.49萬戶,家庭戶人口為3643.15萬人,占常住人口的98.95%,平均每個家庭戶人口為3.20人。
六、城鄉人口
根據抽樣調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2069.63萬人,占常住人口的56.21%;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1612.01萬人,占常住人口的43.79%。
主要指標解釋
人口數 指一定時點、一定地區范圍內有生命的個人總和。
年度統計的年末人口數指每年12月31日24時的人口數。本公報中的人口數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的常住人口包括:1、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并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半年以上,戶口在外鄉(鎮、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不滿半年,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調查小區居住,戶口待定的人口。
城鎮人口和鄉村人口 城鎮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鎮范圍內的全部常住人口;鄉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鎮包括城區和鎮區。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中,街道辦事處所轄的居民委員會地域;城市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員會地域和村民委員會地域。
鎮區是指在城區以外的鎮和其他區域,其包括鎮所轄的居民委員會地域;鎮的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連接到的村民委員會地域。
出生率(又稱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一定地區的出生人數與同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資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計算公式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
式中:出生人數指活產嬰兒,即胎兒脫離母體時(不管懷孕月數),有過呼吸或其他生命現象。年平均人數指年初、年底人口數的平均數,也可用年中人口數代替。
死亡率(又稱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一定地區的死亡人數與同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資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計算公式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
人口自然增長率 指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數(出生人數減死亡人數)與該時期內平均人數(或期中人數)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計算公式為:
人口自然增長率=(本年出生人數?本年死亡人數)/年平均人數×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家庭戶人口 不包括現役軍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系、集體居住的人。
性別比 指男性人口數與女性人口數之比,通常用100個女性人口相應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