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青海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61090元
2015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1090元,比增加4006元,同比增長7.0%;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1868元,比增加4064元,同比增長7.0%。
從地區看,八市州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增速居前三位的分別是黃南州、海北州和海東市;絕對量居前三位的分別是海西州、黃南州和海北州。
分行業看,2015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增長速度最快的三個行業分別是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農林牧漁業與住宿餐飲業。年平均工資最高的三個行業分別是金融業,采礦業與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最低的三個行業分別是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房地產業與住宿和餐飲業。2015年最高與最低行業平均工資之比是2.26,比縮小0.14。
從登記注冊類型看,2015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增速居前三位的分別是股份合作企業、其他內資企業與集體企業;年平均工資絕對量居前三位的分別是股份有限公司,國有單位與股份合作企業。
附注:
1.城鎮非私營單位統計范圍
城鎮地區全部非私營法人單位,具體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等單位。工資統計是統計單位的就業人員,而個體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就業人員不在工資統計范圍內。2015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全省共調查9642家,就業人員62.71萬人。
2.指標解釋
(1)單位就業人員:指在各類法人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和其他就業人員。
在崗職工是指在本單位工作且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單位支付各項工資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人員,以及上述人員中由于學習、病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為準確反映行業用工情況,從2011年起,將在崗職工中的勞務派遣人員進行了單獨統計。
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在崗職工以外,實際參加本單位生產或工作并從本單位取得勞動報酬的人員。具體包括:非全日制人員、聘用的正式離退休人員、兼職人員和第二職業者,以及在本單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方人員。
(2)工資總額: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性津貼和補貼、其他工資四部分組成。工資總額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況的扣款。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個人所得稅、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
(3)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
3.調查方法
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制度》,對城鎮非私營單位工資統計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
4.行業分類標準
工資統計的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