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養黑
據洗浴中心夜總會黑窩
四年間,劉中東網羅“萬家燈火”浴樂中心副總經理劉春珍,KTV經理趙占清,前廳經理李士偉,劉中東司機吳曉民、楊磊,以及趙永猛、王振等人,并以葫蘆島市原公安人員張紹忠為保護傘,結成以劉中東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葫蘆島市及劉中東先后經營的“特派洗浴中心”、“香蜜湖洗浴中心”、“萬家燈火”浴樂中心、國際酒店“寶島夜總會”等場所內,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干擾了葫蘆島市社會治安秩序及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并通過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取暴利,以商養黑,在當地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第一時間:1995年7月10日
橫行:砸民警打顧客
當天10點多,葫蘆島市某派出所民警張某正在審查呂某嫖娼案。劉中東上前欲為呂某說說情,遭到民警拒絕之后,猖狂的劉中東居然用手機猛砸民警頭部,將張某的前額砸傷,經法醫鑒定已構成輕微傷。
“顧客就是上帝”,服務員與顧客發生口角時理應賠禮道歉,但這并不是劉中東的辦事“風格”。2001年3月的一天,“萬家燈火”浴樂中心大廳里服務員與顧客發生了口角,劉中東不但不好言相勸,而是指使服務員以毆打顧客來“解決”問題。
第二時間:2001年12月末至2002年2月
黑金: 威脅恐嚇要錢
期間,劉中東以替大連某公司向張某、李某催要貨款為名,加上威脅、恐嚇語言,迫使兩人分兩次將30萬人民幣存入他的賬戶,30萬元就這樣被劉中東占有。2002年2月,劉中東又以相似的手段強行使李某給楊某8萬元,讓李某替他還了欠楊某的錢。
第三時間:1998年12月22日晚9點多鐘
復仇:操家伙追仇人
位于葫蘆島市龍港區內的國際酒店二樓“寶島夜總會”,劉中東讓服務員找夜總會老板時與之發生了口角,劉中東便叫來李長勇、張孝宇、武德勝等人,指使他們操大片刀等“家伙”找夜總會老板報復,夜總會樂隊的六名成員及服務員也逃脫不了這些人的毆打,而燈光控制臺、調音臺、點歌器等價值5萬多元的音響設備也被砸壞。劉中東并未因此善罷甘休,又帶領這班人馬拿著大片刀等兇器闖入葫蘆島市中心醫院,繼續對正在醫治的被害人進行毆打,阻礙醫護人員進行救治。經法醫鑒定,被害人中有兩人的損傷程度為輕傷,兩人為輕微傷。
第四時間:2001年10月2日晚8點左右
同伙:?嘍殺人藏匿
“東方明珠”音樂廣場,王洋與鮑某等人一起吃飯時提出要走,兩人為此事爭吵起來。王洋隨即給趙永猛等人打電話,趙永猛拿著尖刀和王振、李長波等人來到“東方明珠”樓下。與王洋碰面之后,王振和李長波隨王洋上樓,又與鮑某等人吵吵了一翻。王振與李長波下樓找趙永猛拿“家伙”,隨即又返回娛樂廣場樓上,才走到一樓至二樓之間的緩步臺時遇到了鮑某等人。王振立馬操起尖刀往鮑某等三人一頓猛刺,鮑某心臟被刺,因“心臟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其他兩人也都受了傷。事發后王振逃到緬甸等地,趙永猛為他提供了藏匿的處所。同時趙還為其偽造身份證、購買生活用品并資助3萬多元。
無所不為
販搖頭丸、K粉??賣淫
2000年3月至2002年4月間,劉中東在經營“萬家燈火”浴樂中心、國際酒店“寶島夜總會”期間還做起了販賣搖頭丸、K粉的生意。在他的指使下,劉春珍、趙占清、李士偉等人勾結“三哥”(在逃)等人將搖頭丸、K粉以每片/包100元、150元、200元人民幣的價格販賣給吸毒人員,售出搖頭丸幾千片,K粉幾千包。
他們或是通過服務員或是直接向顧客販賣搖頭丸、K粉,同時,“萬家燈火”還成為吸毒者的吸食地。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期間,劉中東多次容留多名吸毒者在自己經營的“萬家燈火”浴樂中心包房內吸食搖頭丸和K粉。不僅如此,“萬家燈火”還有一項叫“平嗨臺”(嗨臺)的服務,每次價格為300元,也就是“小姐”陪吃搖頭丸。
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劉中東還指使劉春珍、趙占清、李士偉、申常樹等人在萬家燈火組織賣淫小姐以260、300、800元不等的價格多次進行賣淫活動,“出臺”便是其中的賣淫方式。2002年5月至7月間,趙占清還組織賣淫女多次在海南省海口市某酒店進行賣淫活動。為了使賣淫活動順利進行,劉中東還經常與劉春珍等人開會研究,制定了嚴格的賣淫活動流程及制度,從經理、服務員到賣淫小姐都必須遵照執行。
幕后黑手
拿60萬替黑幫消災
張紹忠原是葫蘆島市公安人員,與“黑社會”似乎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甚至成了他們的保護傘。
1999年5月,葫蘆島公安部門正在查處“振武洗浴中心”賣淫嫖娼案,主管此類案件的張紹忠利用職務之便對此洗浴中心從輕處罰。業主徐某感謝他的方式便是次日上午拿著1萬元到張紹忠妻子崔某開的酒店,之后崔將錢交給丈夫。這1萬元并不能使張邵忠感到滿足,于是他向徐索要了一臺桑塔納轎車,價值8萬2。可這車也不能白拿,之后徐某拿回了3萬元罰款。
2001年10月25日晚10點多鐘,邵某剛剛在電話中與劉中東發生口角,來到移動電信局連山區中央大街營業廳門前時,頭、頸、肩、下肢等部位被王振、李長波用鎬把毆打,腰、腹部還被趙永猛用尖刀猛刺。與邵某同來的薛某同樣被他們毆打。原來劉中東與邵某吵吵之后便向這幾個人描述了邵某的特征,并指使對其進行毆打。事后,劉中東及邵某分別找到張紹忠進行調解,結果劉中東以一次性給邵某60萬元便了結此事,同時逃過了法律的制裁。
罪責難逃
沈陽市檢察院認為劉中東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組織賣淫罪、敲詐勒索罪、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應以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對張紹忠定罪處罰。檢察院同時控訴了其余十名被告的累累罪行。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當中,尚有部分人在逃。
12人黑名單:劉中東、趙永猛、王振、劉春珍、趙占清、李士偉、吳曉民、楊磊、張紹忠、李長勇、張孝宇、武德勝
團伙11宗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組織賣淫,容留他人吸毒,包庇,受賄,妨害公務,故意殺人,窩藏
劉東中罪行一覽表
1998年10月始至2002年4月
開始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
1995年7月10日
尋釁滋事,砸民警打顧客
1998年12月22日
故意傷人,為復仇操家伙追仇人
2000年3月至2002年4月
販賣搖頭丸、K粉
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
容留他人吸毒,還組織賣淫
2001年10月25日
妨害公務,一次性給某公安人員60萬元“消災”
2001年12月至2002年2月
以威脅恐嚇語言要38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