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訊根據自治區財政廳、人社廳統一部署和要求,到4月底,市人社局已完成2015年全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工作。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共惠及5.98萬人。這是我市自2005年以來第十一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后,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每月人均養老金標準達到2086.76元,增加210.43元,人均增長11.2%。
據悉,此次調整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及“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占此次調整比重的57%。以定額調整為主,是為了讓所有企業退休人員都可以增加養老金,以適應物價水平增長的現實。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越長,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越多,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也體現了“勞動光榮”的社會理念,起到了鼓勵參保人員早參保、多繳費的作用。
具體調整標準為:符合定額調整人員每月增加養老金120元;符合掛鉤調整人員,按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增5元調整,月人均養老金增加77.8元;符合適當傾斜調整人員方面,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從70周歲起,按每年長1周歲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后,月人均養老金在定額調整基礎上增加45元;因我市12個縣(區)均屬于艱苦邊遠地區,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在普通調整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養老金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