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為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住房消費,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務繳存職工,根據山西省住房建設廳、山西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關于印發〈山西省住房公積金業務指引〉的通知》(晉建金字[2014]29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職工住房消費的指導意見》(晉建金字[2015]7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提高單職工貸款額度
夫妻雙方僅一方繳存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60萬元,雙方繳存公積金仍然為60萬元。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20%,實際核定貸款額度按照購買首套房不得超過購買房屋總價的80%、二套房不得超過購買房屋總價的70%核定。裝修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20萬元。貸款期限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由借貸雙方商定,但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齡不超過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齡,如還款有壓力,經借款人提出并經擔保人同意可適當延長1至5年。
(二)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從2015年5月開始,按照省文件要求,在全省范圍內開通新異地貸款業務。繳存職工在非繳存地購買自住住房,可以向繳存地,也可以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在繳存地貸款仍然按照原異地貸款辦法執行;在非繳存地貸款,需要提供原繳存公積金機構提供的繳存證明,其他按照購買普通商品房貸款手續辦理。
(三)開展裝修貸款業務
除按照我市裝修貸款辦法辦理外,增加提供建設部門出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可以辦理裝修貸款。
(四)商品房買賣合同期限
已在建設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簽定3年內都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全部或基本付清購房款,憑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五)提前還款
貸款滿一年后,可以提前還款。允許借款人提前部分還款,最少一次還1萬元,大于1萬元,以萬元為單位遞增。
(六)允許貸前先提取后貸款
凡是擔保方式采用抵押、質押、按揭、擔保公司擔保的,在貸款之前,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帳戶資金。聯保方式根據貸款金額、擔保人公積金余額,經貸款科室評估,核定提取額度。提取后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應保留到百元以內。
(七)增加自然人階段性擔保加房產抵押擔保方式
1、借款人在所購住房未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前,可由兩名或兩名以上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房產抵押手續一經辦妥后,解除保證人的階段性保證。
2、保證人在保證期間自愿凍結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各保證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合計不應高于借款人借款總額的50%;各保證人預計剩余繳存年限不少于5年。
(八)增加輔助還款人
除夫妻雙方為共同還款人外,增加父母、子女(自愿還款)為共同還款人,月還款額原則上不高于申請人和輔助還款人月收入的一半。如經輔助還款人同意最高可以按照月工資總收入的60%核定貸款額度
(九)貸款違約責任
借款人要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上銀行將按照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加收罰息;逾期3個月或者累計6次不能正常還款,將進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產生不良記錄;逾期6個月以上,中心有權扣除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扣除擔保人個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逾期9個月,中心有權宣布合同項下的貸款全部提前到期,債務由借款人和擔保人共同承擔。
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
(一)加快貸款辦理速度
不需要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貸款發放到位。需要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的,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貸款發放到位。
(二)加強輿論宣傳
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貸款優勢、辦理流程、申請要件和辦理地點,鼓勵繳存職工正確使用住房公積金。
(三)保障資金安全
在加大貸款力度的同時,要防止騙提騙貸,加強貸后管理。建立風險分級管理制度,密切關注抵押物變化,保障貸款資金安全。
2015年5月7日來源網絡,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