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江西省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要求,我市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從今年1月起將人均每月增加158元基本養老金。
據悉,我市2013年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全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月人均增加158元。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按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實行普遍調整,對月基本養老金1300元以下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10元,政策向基本養老金偏低群體傾斜;對繳費年限低于15年的每人每月按30元增加,鼓勵長繳多得。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年滿7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實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其中,對退休前按規定獲得正高和副高資格,并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月可增加140至20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再增加),年滿7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月增加30至40元。特殊調整的兩項可以合并累加。
此外,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選擇按年齡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其調整基本養老金標準按每人每月127元的標準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