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規定,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者每兩年調整一次。在2015年年初首次調整后,公務員工資將再次進入調整期。據報道,近期已陸續有吉林、四川、內蒙古、山東、河南、遼寧等超過6個省份明確提出將在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還有部分省市提出將推進工資制度改革。
這些地方將上調公務員工資:
吉林
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視頻會議透露,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分配制度,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四川
1月19日,四川全省人社工作會議召開,提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這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決定的首次調整,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實現工資正常調整具有重要意義。
內蒙古
1月19日,內蒙古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明確:按照國家要求,今年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這次調標是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后的首次調整,各地、各部門要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糾正。
山東
1月24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濟南召開,省長郭樹清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表示將根據國家部署,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河南
1月底,繼若干省份之后,河南省也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要適當提高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落實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和鄉鎮工作補貼。
遼寧
據遼寧當地媒體報道,遼寧省人社廳工作人員表示:今年年內,遼寧將按照國家部署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進行調整,未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將形成一定的調整規律,近年來是每兩年調整一次。如果按此推算,今年調整后,下次調整將在2018年。
江蘇
今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
北京
今年要“平穩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
陜西
今年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
此次多地提出上調,是在各地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確立以來的首次調整。
就目前各地公布的材料來看,并未提及公務員工資上調的具體范圍,按照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將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而就調整的頻率而言,按兩年一調的決定,這些省份下一次上調公務員工資或將等到2018年。
今年起公務員生活迎來這些重大變化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從1月1日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將執行新的標準。至此,公務員出差時的“吃住行”全都重新劃定了紅線,標準也越來越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