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修訂計生條例省份數量已經達到20余個。目前,所有省份均對女性產假進行不同程度延長,而重慶女性則有望享受 “超長產假”福利,最長可休至子女一周歲。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婚假:甘肅、山西兩地最長,可休30天
記者統計發現,截至目前,已經有包括北京、天津、山東、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廣東、廣西、湖北、山西、寧夏、四川、遼寧、青海、河北、江蘇、吉林、重慶、云南、湖南、甘肅、海南、貴州、內蒙古等在內的20余個省份修訂了本地區的計生條例。
上述省份無一例外的都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但對婚假做出了不同的調整。其中,天津、山東、浙江、安徽、江西、廣東、廣西、湖北、寧夏、四川、湖南等省份都執行了基本的法定3天婚假。
而北京、上海、福建、山西、遼寧、青海、河北、江蘇、吉林、重慶、云南、甘肅、海南、貴州等10余省份均增加了原有的婚假天數。增加后,上述地區婚假天數在10到30天不等。值得一提的是,甘肅、山西兩地的婚假天數均達到了30天,為上述省份中最長。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列優待:(一)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并給男方護理假15天;(二)農村居民實行晚婚或者晚育的,免去夫妻雙方兩年本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勞務。
晚婚假
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 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天數。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資、獎金照發,晚育假期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享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其獎金額不得少于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并且不影響到其他獎金,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等。
法定婚假
法律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 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板,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板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