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從3月1日起,我省調整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3%調整為2%。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5%、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0.5%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個人繳納費率下調一半。
今年2月25日,國務院決定將失業保險費率由3%統一降至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4月23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全省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3%調整為2%,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5%、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0.5%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個人繳納費率下調一半。
此次失業保險費率下調將減輕企業與職工負擔,有效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此外,雖然失業保險費率下調,但參保職工失業保險待遇并不變。
據悉,從7月1日起,我省將再次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調整后全省失業保險金一、二、三、四類地區月發放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081元、1009元、936元、879元。其中,蘭州五區及新區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將上調至1081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