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個人所得稅率是由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根據個人的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2011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30日表決通過了個稅法修正案,將個稅起征點由現行的 2000元提高到3500元,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一、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稅率表】
稅率表一: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后,也就是2012年實行的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級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級距)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級距)稅率(%)速算扣除數
1不超過1,500元不超過1455元的30
2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
3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
4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
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
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
7超過80,000元的部分超過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免征額3500元(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后的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例如:某人某月工資減去社保個人繳納金額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金額后為5500元,個稅計算:(5500-3500)10%-105=95元
【舉例】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二、征收方法
個人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和自行申報兩種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有扣繳義務人,但扣繳義務人沒有依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行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