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故辭退員工應該怎么賠償?下面小編跟你一起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法律咨詢:
今天下午16:00來上班,公司直接開會解雇我,我問他們為什么解雇我,他們就說試用期不合格,沒別的理由(當時與甲方簽勞動合約上寫試用期1到2個月)
我當時向公司要辭退單,他們不給,只拿了張辭工單給我叫我寫辭工申請,我是被辭退的,我就肯定沒寫,他們就走了叫我明天去財務領工資,好冤枉,解雇也不提前通知,我工作也沒失誤,就這樣無條件的說試用期不合格給解雇了,連個解雇單也不給就辭退我,我想知道按照這樣的條件無條件解雇我,我能夠拿到什么補償嗎?
律師回答:
1、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當然,如果你同意的話除外,可以協議解除。2、公司解除合同,應給給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補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所以,要看你在公司工作了多久。勞動法都有規定,可以去看看。3、合同怎么制定的怎么辦。
相關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