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假:
1. 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2. 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
1)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
2)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
3. 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為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如有造假行為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4. 員工病假每月審核期間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請病假不能超過1天
2)每月累計病假>1≤2,扣除全勤獎100元
3)每月累計病假>2,扣除全勤獎200元
其余工資嚴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員工守則》《員工手冊》中第2.5款關于病假工資規定的扣除比率執行(詳細規定見公司《員工守則》《員工手冊》)。
操作規則:員工必須在休假后一周內將休假單遞交行政人員登記,如果超過一周(指從休假回
來當天開始計算)仍未交假單的公司一律按事假處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二、事假(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 任何請事假的員工在本月將沒有全勤獎金;
2. 經公司批準員工可以休不帶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過十個工作日;超過5天的事假必須提前一周提出;
3. 如果員工事假超過公司規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將視其自動離職。
4. 薪金扣除公式為(基本工資+補貼)÷21.75×事假天數。
三、年假:
公司將給予員工年假以使他們在工作之余獲得充分的休息時間,公司鼓勵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進行休息。
享受帶薪年假條件如下:
1、所有公司員工在服務期滿一年后均可享有12個工作日的年假,服務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一個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過20個工作日,試用期內員工無權享受年假。
2、在服務的第一年,員工可享受的年假應根據該年的雇用時間按比例計算:
工作日數÷365天×12天
3、員工雇用終止時,未休年假應根據該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計算平均工資:
月基本工資÷21.75×剩余年假天數
休年假必須提前申請:
1、請假≤1的申請,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提出;
2、請假少于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提出;
3、請假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一周提出;
4、請假超過連續十個工作日的申請,必須提前兩周提出。
操作規則:任何員工休年假,必須填寫正規的年假申請單,并提交部門經理批準,再遞交行
政人員登記,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補假單請求(特殊情況除外)。(員工的年假單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單經理交。)
四、考試假
試用期滿的雇員一年內可申請不超過5天的考試假,僅在考試日與工作日沖突時才準許請考試假,而且考試科目須與雇員申請考試假時在本公司從事的工作有關。
雇員應在考試假之前至少30天向直屬主管說明其申請考試假的打算,并填寫《休假申請表》,經主管簽字同意并附上準考證復印件后,遞交至人力資源部。雇員還應向公司報告考試結果。
公司保留當雇員在發布考試結果之后12個月內離開公司時,向其索回支付給該雇員的每一天考試休假的工資全額的權利。
五、婚假
試用期之后,雇員經出具證明,在其首次合法結婚時,可享有婚假。
在25歲之前結婚的男雇員和在23歲之前結婚的女雇員可享受3天婚假;在上述年齡之后結婚者,可享受13天婚假
婚假應在結婚前或結婚之日后三個月內連續休完(不分工作日或周末)。婚假需提前至少一個月提出申請,員工在婚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六、產假
女雇員享受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
1、懷孕三個月后,女雇員有權享受每月半天帶薪的孕婦檢查假;
2、懷孕六個月后,不應安排上夜班,必要時,工作崗位應做臨時調整;
3、包括分娩前的15天假在內,女雇員可享受共90天產假,并享受全薪工資;
4、其嬰兒不超過一歲的女雇員,每天可享受1小時帶工資的哺乳假;
5、產假必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連續休完。
懷孕女雇員應當與其直接主管討論與懷孕有關的日程安排和計劃,以便提前做出適當安排。
七、計劃生育假
妊娠不足4個月做人工流產的女雇員可享受15至30天流產假;妊娠超過4個月做人工流產的女雇員可享受42天的流產假。女員工在流產假期間,可享受工資。
為計劃生育目的而采取有關醫療措施的雇員可享受1至14天計劃生育假,有關員工在計劃生育假期間可享受工資,在生育后三年內做人工流產,可視為病假處理。
計劃生育假必需在采取計生措施后一次性連續休完。
八、喪假
已過試用期雇員在其配偶、父母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5天喪假;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時,可享受2天喪假。休喪假應事先獲得批準(有正當理由則可免除)。
喪假僅在事發后五天內有效,并且應在這五天內休完。如果上述親戚的葬禮不在員工工作當地舉行,則根據距離而定,增加不超過三天的旅程假。在上述假期內員工將享受正常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