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日上午,全國總工會發布了關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的通報,截至4月1日,已有7個省(區、市)相繼調整了月最低工資標準,那么哪幾個城市調整了最低工資呢?有
4月1日上午,全國總工會發布了“關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的通報”,截至4月1日,已有7個省(區、市)相繼調整了月最低工資標準,那么,我國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怎樣的呢?
首先我們來說一下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圖表一覽:
由上表可以看出,北京、上海、天津、湖南、廣東、海南、西藏等7個省(區、市)相繼調整了月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以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2020元位列全國首位,廣東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調至1895元位列第二;天津月最低工資標準調至1850元位列第三;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560元調整至1720元位列第四。
另外, 廣西與其它地區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為830-1200元;而貴州、黑龍江兩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850-1030、850-1160元。
值得注意的是,黑龍江、西藏已經連續兩年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不符合《最低工資規定》中“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