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放假安排
端午節是6月20日星期六,根據規定周一補休。
端午放假安排:6月20(周6)日至22日(周一)放假,共3天。6月2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端午火車票售賣時間
今年端午小長假的放假時間為6月20日至22日。目前,互聯網和電話車票預售期為60天,車站售票窗口、代售點的車票預售期為58天。按此計算,從4月22日起,旅客可通過互聯網、電話預訂端午小長假首日的火車票。而自4月24日開始,旅客可至鐵路各客運車站售票窗口、代售點購買端午小長假火車票。
端午節加班工資計算
法定節假日:按不低于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公休日:按不低于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按照標準,6月20日當天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6月21日和6月22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在這三天上班的勞動者視為加班,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
相關法規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采取的一種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種情形下組織勞動者勞動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屬于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