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關于職工全年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20.92天和16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此進行折算”的規定,職工的日加班工資的正確計算方法應當是:月實得工資的70%除以20.92,再乘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加班工資標準,即正 常工作時間外加班加點的,乘以1.5;休息日加班的,乘以2;法定休假日的,乘以3。
計時工資
工作天數及加班工資計算公式(現行)
一、工作天數:
1. 標準工時(正常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即每星期5天。
2. 年工作天數:251天。
計算公式:365天-10天(節日休假)-104天(休息日每星期2天,一年52個星期)。
3. 月平均工作天數:20.92天(或167.4小時)。
折算公式:251天÷12個月。
二、平均工資:
1. 當月日平均工資=當月工資額÷20.92天。
2. 小時平均工資=當月日平均工資÷8小時。
三、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1. 延長工作時間(超時加班)的工資=延長小時數×小時平均工資×150%。
2. 休息日的工資=當月日平均工資×200%。
3. 法定假日的工資=當月日平均工資×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