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差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2023年大慶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的大慶差旅費報銷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3大慶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
從市財政局獲悉,我市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差住宿差旅費標準有新調整,對出差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等6個受地理、氣候等自然條件限制和季節性熱點影響較大的城市,試行差旅住宿費淡旺季標準。同時,旺季時,出差省內部分市縣住宿差旅費標準也適當上調。
據了解,日前,省財政廳下發《關于調整省直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的通知》,對省直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差旅費進行調整,我市市直機關差旅費各項標準也比照省直機關相應級別標準執行。
《通知》中明確,市直機關人員到省會城市、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出差的,按照新印發的《黑龍江省直機關國內差旅住宿費標準調整表》規定的住宿費標準執行;到其他地區出差的,住宿費標準仍按黑財行〔2014〕10號文件規定執行。
特別要說的是,對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等6個受地理、氣候等自然條件限制和季節性熱點影響較大的城市,試行差旅住宿費淡旺季標準。其中,7-9月,出差大連、哈爾濱兩市,廳級以下(不含廳級,下同)420元/人天;出差青島市,廳級以下450元/人天。11-次年2月,出差海口市,廳級以下450元/人天。6-9月,出差西寧、拉薩兩市,廳級以下530元/人天。
另外,6-8月,到牡丹江市、伊春市、大興安嶺行署(加格達奇區)、黑河市、嘉蔭縣、漠河縣、撫遠縣出差,住宿費標準試行上浮20%比例。其中,廳級以下360元/人天。
《通知》還要求,出差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并且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差旅費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規定,加強出差審批管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和報銷審核,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
此次調整后的差旅住宿費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差旅費報銷范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稅法上并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三、差旅費報銷流程
1、出差人員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直屬上級審查 分管副院長核準 財務人員審核--出納結算付款。各分管領導應對差旅費報銷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全面責任。
2、財務人員、稽核人員、資金管理人員按規定對報銷手續、預算額度、票據合法性、真實性、出差標準進行審核并對此負責。
四、差旅費報銷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制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扣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 ,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4、須按財務規定取得并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涂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5、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作出詳細書面說明及需報銷單據明細項目、金額,經直屬上級與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簽批后,報學院、學校分管領導簽批報銷。
6、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費的報銷,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計算報銷金額,超額部分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