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差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2023年錦州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的錦州差旅費報銷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3錦州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
區直各單位出差人員應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為:火車硬席(硬坐、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憑據報銷。未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俱自理。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相對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差旅住宿費標準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財行〔2016〕7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遼寧省內住宿費標準為沈陽、大連350元/人、天,大連旅游旺季7-9月為420元/人、天,其他地區330元/人、天,其他省份標準由財政局依據相關文件執行。
伙食補助費按照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區直單位工作人員到省外出差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執行。區直單位工作人員到省內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按照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區直單位工作人員到市轄縣(市)出差伙食補助按照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員可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市內交通費按照到本市以外地區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到本市轄縣(市)出差的,按照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當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應費用。
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應按照規定用公務卡結算。
二、差旅費報銷范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稅法上并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三、差旅費報銷流程
1、出差人員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直屬上級審查 分管副院長核準 財務人員審核--出納結算付款。各分管領導應對差旅費報銷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全面責任。
2、財務人員、稽核人員、資金管理人員按規定對報銷手續、預算額度、票據合法性、真實性、出差標準進行審核并對此負責。
四、差旅費報銷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制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扣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 ,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4、須按財務規定取得并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涂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5、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作出詳細書面說明及需報銷單據明細項目、金額,經直屬上級與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簽批后,報學院、學校分管領導簽批報銷。
6、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費的報銷,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計算報銷金額,超額部分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