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實習期限的相關咨詢:
勞動法關于實習期限是如何規定的?我在一間餐飲店做實習生,他們約定的實習期為1年,工資為800元。
關于勞動法規定實習期限的解答: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勞動法規定:
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法規定實習期限的相關知識:
勞動法關于實習期限的規定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沒有對于實習期限的具體規定,實習期:是指你未畢業,無法辦理派遣報到手續,在公司工作的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