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一)凡報考內職班的考生,須統一參加全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合卷)、思想品德歷史(合卷)、英語(民語類及雙語班學生考漢語)。每科滿分為150分,總分750分。
(二)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0日—22日。
(三)考場由各地、州、縣(市)統一單獨編排。考場分別按民語言類(分語種)、漢語言類和雙語班(分語種)單獨設置,考生參加相應類別考試。考試地點設在縣(市),具體設置由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安排。
(四)各地在實施考試過程中,須強化考前培訓,嚴格操作程序,嚴肅考風考紀,實行民、漢交叉監考,落實回避制度,執行考生考試單人單桌。
八、閱卷
內職班實行統一閱卷。考試結束后,由各地、州、市將內職班試卷運送到自治區內學辦指定地點,考卷運輸及閱卷工作參照內高班、內初班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