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區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下稱《規定》)正式公布。相對往年,《規定》對今年普通高校加分政策、錄取時間、征集志愿等內容進行了調整和完善。
普通高考于6月7日至9日進行
2018年普通高考于6月7日至9日進行,繼續分漢語言(民考漢)、維語言、哈語言、柯語言、蒙語言五個語種進行。其中,外語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考生可任選一種參加。新疆2018年仍不組織外語口語測試。
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績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語種各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知分、知位、知線”填報志愿在6月下旬至7月1日進行,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報截止時間為6月28日北京時間18時,其他批次志愿填報截止時間為7月1日北京時間18時。
新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為8個
2018年我區錄取批次劃分與2017年相同,分8個錄取批次,依次是:(1)本科提前批次:軍警公安類、藝術類、體育類和其他提前單獨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2)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3)自主選拔錄取批次;(4)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5)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6)本科二批次: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7)高職(專科)提前批次:藝術類、體育類、軍警公安類、南疆單列和其他提前單獨錄取的高職(專科)院校(專業);(8)高職(專科)批次:本科院校的專科專業、高職(專科)院校。
從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時修改填報后續批次志愿
為更好給考生提供高考志愿填報服務,今年從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時修改填報后續批次志愿,減少考生志愿填報風險,增加志愿滿足率。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職(專科)批次征集志愿數量由6個調整為9個。高職(專科)批次征集志愿由原來的一次增加為兩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只針對區內高職(專科)院校征集志愿。
在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和對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錄取結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
根據往年錄取工作執行情況,結合2018年實際對錄取時間安排進行微調。錄取工作預計自7月5日開始,8月27日左右結束,比往年提前5天。
取消全國獎勵性加分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等五部委《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文件,自2018年起,我區與全國其他省市區同步取消以下獎勵性加分政策:
(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
增加公安民警子女優待政策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以下高考優待政策:
(1)殘疾人民警察報考普通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志愿獻身公安事業的,可保送至公安院校學習深造。
(3)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項目中,除對少數民族身份考生報考有關語種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顧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其累計加分不得超過20分。具體政策性高考加分范圍可查閱《規定》中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