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新疆大學,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新疆大學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新疆大學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新疆大學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新疆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新疆大學(XINJIANGUNIVERSITY)。學校代碼(國標):10755。
第三條新疆大學分校本部(烏魯木齊市勝利路666號)、北校區(烏魯木齊市西北路134號)和南校區(烏魯木齊市延安路62號)三個校區。
第四條新疆大學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屬的全國重點大學,1997年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行列,2004年被國家確定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與教育部“區部共建”學校。
第五條新疆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畢業生按照國家規定頒發新疆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新疆大學學位證書。與西安交通大學聯合培養的學生,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由新疆大學頒發,蓋新疆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印章,同時標注為兩校聯合培養。
第六條新疆大學招生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文化考試為主要入學考核形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七條新疆大學普通高考招生層次為本科。招生類別為全日制教學形式。
第二章招生組織機構
第八條為認真貫徹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列》精神,加強對高校招生工作的統一領導,使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學、規范,新疆大學調整學校招生委員會人員,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監察、本科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九條新疆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是新疆大學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校黨委的領導下,在校招生委員會的具體指導下,在招生監察領導小組的監督下,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專業加試
第十條新疆大學2017年招生計劃及專業按自治區招辦公布的《招生與考試》為準。
第十一條凡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取得自治區統考本科合格證后方可報考。
第十二條凡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加試合格后方可報考。
第十三條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測試成績合格后方可報考。如考生生源所在省(區、市)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考生還需參加本省(區、市)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且成績合格后,方可報考我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的考生,需申請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
第四章新生錄取
第十四條新疆大學錄取批次按招生計劃類別分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
第十五條新疆大學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各類招生計劃均實施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六條我校投檔比例為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00%-120%,在此范圍內,由我校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考生的綜合素質以及相關單科考試成績等情況擇優錄取。新疆大學不設院校志愿級差。
第十七條在處理考生專業志愿時設置專業志愿級差,其標準為:1-2專業志愿級差為5分,2-3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其他專業志愿級差為0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考生志愿級差等效成績相同時,漢語言、民考漢考生依次按照原始總分、英語和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民語言考生依次按照原始總分、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雙語”班考生依次按照原始總分、數學和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
第十九條報考我校少數民族理科實驗班(科技班)高考數學單科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含60分);報考我校英語、俄語和阿拉伯語專業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以計入高考總分的英語單科成績為參考標準,我區自命題,不計入高考總分,提供院校參考的英語單科成績不作為錄取參考標準)漢語言考生必須在100分以上(含100分),民考漢考生必須在90分以上(含90分);報考我校漢語言專業高考漢語單科成績民語言考生必須在100分以上(含100分)。
第二十條對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和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根據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有關規定予以照顧,照顧幅度依照當地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我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二條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有特殊注明的專業外,新疆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合格者,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達到自治區本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我校將考生的自治區統一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加,以總分作為依據,從高分至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