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誠信乃律師執業之本
誠信,簡而言之,是誠實信用的簡稱。誠信是一種個人美德,更是一種為人處事的基本原則。在現實社會中,誠信是人們進行社會交往和經濟交往中應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在市場經濟中,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石。我國合同法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現今,我國不少學者稱之為帝王原則。不難看出,誠實信用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是相當重要的。而今,各行各業都在加強誠信建設,信用已作為一種制度普遍建立,而律師作為社會法律工作者,誠信建設尤為重要。因為律師的專業性質和工作方式決定了律師行業是全社會對誠信要求最高的行業之一。誠信是律師政治素質、道德修養、文化素養和職業紀律的綜合體現。一方面,律師要宣傳貫徹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法律的尊嚴;另一方面又要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大多數人認為律師代表社會正義,如果代表正義的行業都有不講誠信,社會還有什么誠信可言?因此,誠信是律師的形象,是律師執業的立足之本。律師必須以誠信為本,堅持誠信執業。
二、誠信要立足于實踐
誠信作為行為準則,還只是一種理念上的東西。如果說每一位執業律師不自學地遵守,并付諸于實際,從我做起,從點滴做起,誠信將是一句空洞的口號,沒有任何實際價值。而誠信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每一個人積極努力。作為執業律師個人,如何才能做到誠信?本人認為:一是要加強政治思想的學習。也許有不少認為律師不是政府官員,學什么政治,而律師是社會的法律工作者,具有貫徹法律法規的神圣職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社會正義,如果不關心政治,執業活動將會背離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如此這般,還有談誠信的必要嗎?二是要加強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律師又是自由職業者,要講求經濟效益,但在金錢和形形色色的人交往當中,不能為了金錢和享樂,喪失了誠信,應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三是在具體的執業活動中,要把誠信貫穿于一切工作的始終,轉變執業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按照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規范自己的行為,牢固樹立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觀念,維護正義,勤勉盡職,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保守國家秘密,保守委托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積極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尊重同行,公平競爭,同業互助。刻苦鉆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執業水平。增加服務的透明度,公開、文明服務,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珍視和維護律師職業聲譽,自覺維護行業形象。 周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