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國大地的行政官員中間,"為官不易"的聲音漸漸多起來。其原因有二。一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規范各級干部行為的多項禁令密集出臺,立規矩、糾"四風",執紀監督空前嚴格。下面是思而學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干部為官不為心得體會,希望對您有幫助!
干部為官不為心得體會(一)
日前,中央政治局常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長劉云山提出一個鮮明的觀點:"為官不易"但不能"為官不為"。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國大地的行政官員中間,"為官不易"的聲音漸漸多起來。其原因有二。一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規范各級干部行為的多項禁令密集出臺,立規矩、糾"四風",執紀監督空前嚴格。一些官員感到"為官不易";二是"為官不易"對一些官員來說,舊方式尚存依賴,立新更是不易,形勢的快速發展也讓其感到了本領恐慌和問責的壓力。
其實當今官員感到"為官不易"是好事。世界上任何一種職業,如果做好都是不易的。做官也是一種職業,而且是一個高風險、高壓力、高誘惑的職業。目前,絕大部分官員普遍存在較大的"心理壓力"、"心理疲勞"及"壓抑"心理。常懷"為官不易"之心,既是對中央三令五申的敬畏,也是既不循規蹈矩,又奮發有為、勇于創新的內心真實寫照。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無論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還是民生改善,各級黨員干部的責任重大。往深處推進改革勢必對既定利益格局進行重新調整,會遇到較大阻力。改革的這些復雜性、艱巨性、緊迫性都是對各級黨員干部的巨大考驗。一個敢于做事、勇于擔當的黨員干部,發出"為官不易"的感嘆,是對當前發展大勢的清醒與自覺。有所知,才會有所畏,才會如履薄冰,不易之感才會沛然心間。
為官誠然不易,"為官不易"可以不為官,但既然選擇為官就不能不作為。在其位,就要謀其政。從本質上講,"為官不為"是一種典型的官僚主義。在反"四風" 的背景下,也許會有官員認為約束多,越"不為"出錯機會就會越少。在新的政績觀考核下,抓項目做決策,不但要看官員干了什么,而且還要看效果,決策失誤,甚至還會被問責。"為官不易"不能成為"為官不為"的借口,正如劉云山所言,遵守規矩不是無所作為。
為官要為,而且要愿為、能為、善為。社會發展到了一個矛盾疊加期,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矛盾、分配不公的問題以及就業難、住房難等問題交織在一起,矛盾重重疊疊。在各種矛盾之間,要游刃有余,就必然要求黨員干部打破常規、敢于創新,用新辦法解決新問題。感到"為官不易",就要在不易處補課,加強修養,提高學識,不斷把不能為的事情變成能為、愿為的事情。
干部為官不為心得體會(二)
“為官不為”是理想信念出了問題。隨著反腐敗力度加大和整治“四風”活動深入開展,一批腐敗分子紛紛落馬,黨員干部作風明顯好轉。但一些政府官員感嘆 “為官不易”,抱著“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甚至“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態度,敷衍了事,認為這樣就能既免是非,又保烏紗。“為官不為”的根本原因,是為官者的理想信念出了問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淡化了,可以置黨和人民的利益不顧,工作作風飄浮、效率低下,怕得罪人、畏首畏尾,不愿為民謀福利,而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作謀私的工具。更為可怕的是,當今患上“為官不為”這個病的干部實在不少,而且很容易感染他人,正是一些干部的“不為”,才導致審查不嚴、監管不力、制度懸空,給了“老虎”、“蒼蠅”可乘之機,造成權力“出軌”和“撒野”。因此,可以說,做不到“廉”是腐敗,做不到“勤”也是變相腐敗。
為官不能當公堂木偶。官員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俸祿是納稅人提供的,職務意味著責任,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這是對領導干部最基本的要求。為官者如果只想拿工資不干事,或庸或懶或混,都會誤事,或是苦民害民,即便不貪不占,也是對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的嚴重不負責任。清代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講了這樣一則寓言故事。一個官員在閻王面前自稱生時為官清廉,所到之處,只飲一杯清水,可以無愧于鬼神。閻王笑道:設官是為了興利除弊,如果不貪錢就是好官,那么在公堂中設一木偶,連水都不用喝,豈不更勝于你?官員不服,辯解道:我雖無功,但總無過。閻王怒道:你處處只求保全自己,該辦的事不辦,該斷的案不斷,豈不是負國負民,無功就是過啊。
“廉而不為”也犯罪。明哲保身追求的是個人利益,是一種平庸的腐敗。與貪腐官員相比,這種不作為腐敗,阻礙著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損害了群眾的利益,破壞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社會形象,其危害更大。從法律角度說,行政不作為是指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沒有履行法定職責,在其位不謀其政,是失職行為,應該依法查處。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有自己一套“廉而不為”的所謂為官之道,滿足于明哲保身,不貪污腐化,同時也不主動作為、不得罪人。在擔任衡陽市委書記期間,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發生衡陽賄選大案,造成了惡劣影響。此外,他主政湘西州、邵陽、衡陽等地時,在查辦非法集資、高鐵建設、官場生態建設方面無所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緩慢,構成嚴重的失職瀆職行為,被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對“為官不為”應該有很好的警醒作用。
黨員干部要有擔當精神。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同志要求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他強調:“看一個領導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沒有責任感,有沒有擔當精神。”黨員干部的責任關乎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的建設。當前,改革已進入了“深水區”、“攻堅期”,改革越深入,難度越大,各種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會不斷出現,這樣那樣的體制機制障礙和瓶頸制約將會困擾著我們,黨員干部不能安于現狀,不思進取,要有敢負責的勇氣、敢擔當的精神、敢作為的勁頭,要敢試敢闖,正確把握和有效化解矛盾和問題。“良農不為水旱不耕,良賈不為折閱不市”,黨員干部要堅持干凈做人、踏實干事,要將為官一任、治理一方、振興一方的重擔自覺扛在肩上,記在心間,落實到工作中,堅決同各種形式的消極腐敗作斗爭,以夙夜在公的精神、寢食難安的姿態對待工作、對待事業,我們的事業何愁不興?
干部為官不為心得體會(三)
近日李克強總理在基層調研時針對有些地方的‘為官不為’現象使用“尸位素餐”一詞進行了嚴厲批判。同期網絡上涌現了大量文章就政府官員抱著‘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甚至‘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敷衍了事的態度進行評論。
“為官不為”本質上是因個人能力受限為求安穩、慵懶至極的行政行為;上級有明令不聽,企業有問題不解決,百姓有疾苦無動于衷,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似乎也在點卯當差,實際是一種消極腐敗。其影響長遠、破壞范圍廣、弊端效應大。這般“在其位不能或不盡其責”,是對責任的褻瀆和貪污,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辜負人民期待,耽誤一方發展,這就是腐敗。
正因如此,人民日報才刊發秦強的《以“三嚴三實”治庸官懶政》,站在公正的立場,對一些領導干部中存在庸官懶政現象進行批評,竭力倡導通過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推動各級領導干部把“三嚴三實”作為修身做人用權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創業的行為準則,是從根本上解決庸官懶政問題的良方。
縱觀輿論對庸政懶政的批判,偶有憤世嫉俗、偏激過火的情緒發泄,但更多的是網民在質疑中流露出了自己的憂黨之心和興黨之責,以及對黨的殷切期望。
為官避事平生恥。能干事、敢擔當、有作為,這是黨員干部的立身之本、從政之要。回顧歷史,先賢們為我們樹立了執政典范,范仲淹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濟世格言,林則徐的“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為官信條,這些震古爍今的鏗鏘之音反映了先賢們做人的寬闊胸襟,更體現了他們的家國情懷。曾多次要求黨員干部要像焦裕祿同志學習,篤行焦裕祿精神,努力做焦裕祿式的好干部,鼓勵干部一心為公、兢兢業業、敢于擔當。
每一個黨員干部都要樹立責任意識、擔當精神,這是根治“為官不為”現象的思想保證。同時,必須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明確干部考核、評價、問責機制,在廣大干部黨員中營造擔當可貴的良好氛圍,以實際行動為敢于擔當、實干干實的干部保駕護航,造就人人奮發有為、個個積極向上的政治生態。讓有為者有位,無為者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