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為官不為心得體會2016精選【1】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政風為之一新。但不可否認,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中出現了“為官不為”現象。日前,一位省領導嚴厲告誡當地領導干部,為官須有為,不為須問責,要讓“為官不為”者“不能為官”。
“為官不為”群體素描可用六字概括:一是“怕”。在從嚴治黨的新常態下,怕工作失誤冒風險,怕觸及利益得罪人,寧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二是“蔫”。精神狀態萎靡,工作熱情減弱,進取意識淡化,平時做敲鐘和尚,遇事當甩手掌柜。三是“懵”。對新常態適應比較慢,不學習、不鉆研,開展工作不得要領。四是“躲”。搞所謂的“愛惜羽毛”,在一些工作上“避嫌”,該拍的板不拍,該定的砣不定,想當“老好人”“太平官”。五是“靠”。對從嚴治黨的新常態還有觀望、看看形勢再說的錯誤思想,能拖就拖。六是“頂”。管得嚴了就周身不爽,以往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現在既不拿好處也不辦事,是一種消極對抗。
提出:“我們做人一世,為官一任,要有肝膽,要有擔當精神,應該對‘為官不為’感到羞恥,應該予以嚴肅批評。”“為官不為”者人為地把“守規矩”和“干事業”對立起來,說白了是患上了綜合性疾病,包括缺乏理想信念的“軟骨癥”、高壓從嚴治黨下的“焦慮癥”、保守陳舊思維的“依賴癥”、迷戀官本位的“成癮癥”。
“為官不為”現象直接影響隊伍建設,直接影響事業發展,直接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具有極其嚴重的危害,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因此,要深挖病根、找準病灶,從思想上、制度上、組織上綜合施治、對癥下藥,根治“為官不為”毒瘤。
中央強調全面從嚴治黨,各級領導干部當前面對的是一個重大考驗期,也是從政理念、從政方式的轉型期、調整期。黨的干部是人民公仆,自當在其位謀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凈又干事。為官須有為,不為須問責。干事但不干凈的要處理,干凈但不干事的也要問責。
“法定職責必須為”。要強化責任擔當,心里時刻裝著人民、裝著事業,夙夜在公,忠誠履職。只要有利于黨的事業、有利于人民利益、有利于改革發展穩定,就要全力以赴去干、真正干出成效。
各級領導干部要加快自身轉型,做改革的推動者、實踐者、引領者,用全新的視角來認識、把握新常態下的新變化、新特點、新規律,學中干、干中學。要提高法治素養,學會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凝聚共識、規范行為、破解難題、化解矛盾。強化紅線意識,系好“安全帶”,增強工作的原則性、主動性和創新性。
不能為官不為心得體會2016精選【2】
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推進會20日在沈陽召開,*政治局常委、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長劉云山出席并講話,強調遵守規矩不是無所作為,“為官不易”不能“為官不為”,要引導黨員干部增強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覺,增強攻堅克難的責任擔當,增強一心為民的公仆情懷,保持昂揚向上的進取心,保持干事創業的精氣神。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臺一系列約束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行為的禁令,涵蓋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禁令頻頻之下,一些官員感嘆“為官不易”,有的公職人員表示 “公務員越來越不好當”。其實,“為官不易”的感嘆,恰恰說明一系列制度規定真正產生了效力,意味著對權力的約束監督日益嚴格,這是一個可喜的變化,是對以往少數不合理、不正常、不正確現象的糾偏,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必然要求。
指出:“要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讓每一個干部都深刻懂得,當干部就必須付出更多辛勞、接受更嚴格的約束。沒有這樣的思想準備和覺悟,就不要進入干部隊伍。”面對復雜的社會環境和各種誘惑,黨員干部要有一顆強烈的敬畏之心,常想著黨的宗旨和人民的需要,牢記入黨時的宣誓,始終對黨和人民負責,時刻有一種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危機感,從而正確處理好權與責的關系,真正把握好自己。從這個意義上來看,“為官不易”就是回歸我們黨對黨員干部的底線要求,是黨員干部的應有狀態。
如何看待“為官不易”,有著不同的聲音和態度,反映出不同的思想境界。有人認為現在當干部隱性收入減少了,以往享受的特權也沒有了,于是產生了一種消極懈怠的思想,干事的熱情消退、動力不足、得過且過、不思進取,上不為黨委政府分憂,下不為人民群眾解愁,產生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混日子想法。其實質是一種“沒有好處不作為、有了好處亂作為”的思想在作怪,反映出一些黨員干部黨性不強、思想不純、行為不正。
事實上,“為官不易”并不意味著干部可以“為官不為”。干部就要干事,這是我們黨對干部的基本要求。對黨員干部而言,做事實際上就是要有所作為,在其位、謀其政。群眾評價一個黨員干部行不行,是看他肯不肯干事、能不能干成事。干事體現了一種責任,干成事體現了一種能力。黨員干部要干實事、干好事、干老百姓希望干的事。這是一種信念,一種責任,一種境界。只有多為改革發展做實事,多為基層解難事,多為群眾辦好事,且不以任何回報為目的,才不會心浮氣躁,不為功名利祿所累。
有無事業心是為“官”的重要條件之一。古人云:“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形象地說明做官就要履行職責,為民辦事,否則就失去了做官的起碼資格。古人尚且如此,作為新時期的黨員干部,更要有一種強烈的責任擔當,用心想事,真心謀事,盡心干事,在任一屆就要實干一屆,在任一天就要負責一天,真正為廣大人民群眾作貢獻、謀福利。唯有如此,才能不負黨和人民的重托。
不能為官不為心得體會2016精選【3】
官,是眾多職業中的一種。作為個體,選擇“為官”,就是運用合法的職位公權來服務公眾、服務社會。從職業角度講,“為官”必須盡官職所賦予的責任,如同當教師必須盡教書育人責任、當醫生必須盡救死扶傷責任一樣。“為官必為”就是必須安于自己的官職,勤守自己的官責;反之就是“為官不為”,就是放棄做官應盡的責任,這是瀆職。這種行為一旦泛濫,就有可能使整個社會淪為“無責的社會”。
長期以來,我們一直把官業群體看成是“無私奉獻”的特殊群體,以至于忽視了官業群體本身是一個“俸祿”群體,即當什么級別的官,就有對應標準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為官不為”的實質是只拿“俸祿”,不干實活兒;只講報酬,不做付出,因此是一種“不勞而獲”的“食利”行為。這種行為一旦合法化,就會破壞“按勞分配”制度,引發人們的不滿。
任何人不論從事任何職業,其享受多少權利、獲得多少利益,就必須擔當與之相對應的責任,付出相對應的勞動。對為官者來講,國家給予某個職位的薪酬福利和對干部的選拔任用,是與該職位的為官者為人民盡了多少責任,辦了多少好事實事相對等的。同等職位的人,為人民謀利越多,獲得升遷的可能性就越大。“為官不為”既是在破壞權責對等的基本社會道德,也是在消解普遍平等、公正的社會價值導向。
其實,“為官不為” 現象一直存在,只是目前被反“四風”的“照妖鏡”照出了原形,使一些官員備感“為官不易”。反“四風”不過是要求所有在職為官者遵守基本的職業要求。但反 “四風”為何引發出某些公務員備感“為官不易”的反彈效應呢?唯一可以解釋的是,在未反“四風”之前,當官太容易、太自由了,可以想干活兒就干,不想干活兒就不干。正因為如此,才有反“四風”。反“四風”,就是反“為官不為”,就是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的壞風氣。所以,“為官不為”的根本危害,就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盛行,一些領導干部忘記了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
“為官不為”何以會造成“四風”盛行?這是因為:第一,“為官不為”就是不干活兒,就是不干實事,但又要出政績以謀求升遷,所以只能搞既應付上面、又應付下面的形式主義;第二,“為官不為” 就是只追求權力,不擔當責任,自然就會形成官僚主義,因為官僚主義本質上是權力主義:權力創造淫威,淫威逼迫服從。而淫威與服從,是當官既不作為,又有政績的兩種操作方式;第三,當官一旦放棄責任而追逐權力,其生活目的就是享樂。追求權力和謀取更大的權力,是為了保障享樂和提升享樂的水平,而享樂自然滋生出奢靡之風的盛行。
“為官不為” 不僅危害干部隊伍,更禍害社會,破壞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魚水關系,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阻礙社會的健康發展。因為良好的黨群關系是建立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基礎上的,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通過為人民群眾解困解難而積淀形成的,因而,維護良好的黨群關系,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必以官員們“勤政為民”為己責;相反,“為官不為”完全違背了基本的為官之道,凡事以說為能,以裝樣子、擺架子、做形式為要,嚴重脫離群眾、脫離基層,脫離問題本身,凡事拖延、應付。所以“為官不為”一旦泛濫,不僅破壞黨群關系,損害政府形象,而且將從根本上損害人民利益,危害國家,阻礙社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