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學習心得體會
中央召開貫徹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電視電話會,全國上下迅速掀起學習貫徹《廉政準則》的熱潮。但到底如何貫徹落實,筆者以為,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常懷“三顆心”,方能使頭腦清醒,言行一致,使《準則》成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對《準則》要常懷敬畏心。《廉政準則》是規范黨員領導干部的重要基礎性法規,其中的8個方面“禁止”和52個“不準”,涵蓋了行政權力行使中極易滋生腐敗的各個領域,包括黨員領導干部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問題、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問題、浪費揮霍等干部作風問題,可以說,《準則》明確了哪里是 “不能入”的禁區,哪些是不能觸的“高壓線”。如果黨員領導干部財迷心竅、官迷心竅、色迷心竅,走入禁區,觸動“高壓線”,就必然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懲罰,輕則名譽受損,重則身敗名裂、斷送前程、禍及家人。因此,每位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對《準則》心存敬畏,抓好《準則》的宣傳學習,把《準則》熟記于心,全面、透徹、深入地領會其精神實質,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此外,還必須將形成的理念用于實踐,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會交往中自覺踐行,廉潔從政,真正做為民、務實、清廉的黨員領導干部。
二是對權力要常懷“平常心”。《廉政準則》約束的主要對象是黨員領導干部,規范的主要是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一言蔽之,就是對權力的約束和規范,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領導干部要規范、正確行使自己手中的權力,就必須用一顆“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權力。要清醒認識到“做官一張紙,做人一輩子”,權力來自人民,權力是用來為人民服務這些基本道理。同時,更要清楚認識到權力是柄雙刃劍。正確地行使權力,則群眾喜,事業興,己光榮;錯誤地行使權力,甚至濫用權力,則群眾怨,事業損,聲名敗,甚至成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鄖說得好:“做官時,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尋取真我,方有著落。”每一個領導干部只有常懷這種“平常心”,牢固樹立掌權為民的思想,始終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出發點,自覺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上認識和處理問題,才能自覺當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對誘惑要常懷“明白心”。作為領導干部,經常要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如果不能頭腦清醒,保持一顆“明白心”,就會為物欲所惑,為名利所困。當誘惑漸欲迷人眼,就要煉得一雙火眼金睛,識破誘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誘惑向權力獻媚,目的就是想俘虜權力。江澤民同志也曾用古訓告誡領導干部:“大廈千間,夜眠七尺;珍饈百味,無非三餐”。領導干部如果不能正確地對待誘惑,唯利是圖、見利忘義、利令智昏,勢必走上以權謀私的邪路,最終誤黨、傷國、損民、害己。所以,作為領導干部,要經常用《準則》為自己的行為敲警鐘。管住自己的腦,不該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該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該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該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該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樣“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勵,正確對待個人利益,自覺防止私欲膨脹;要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時刻關心群眾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這樣才能做到“絕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為物欲所惑,成為一個堂堂正正,廉潔奉公的人民公仆。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學習心得體會
近日,中央下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廉政準則》中的8個方面“禁止”和52個“不準”,涵蓋了行政權力使用中極易滋生腐敗的各個領域,包括黨員領導干部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問題、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問題、浪費揮霍等干部作風問題,甚至連婚喪喜慶等個人行為也有了“緊箍咒”。這表明,中央正全力構建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致力封堵權力濫用的漏洞、擠壓權力尋租的空間,以保持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將反腐倡廉建設推向縱深。
首先,明確規定有“52個不準”。準則在“第一章廉潔從政行為規范”中列有8條,分別對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為私;禁止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禁止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這8個方面,作出了“52個不準”。
這“52個不準”,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各種表現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體、很明確。特別是新增加的條款,如禁止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等,聯系現實緊密,很有針對性。
其次,富有很強的操作性。在一定意義上說,反腐倡廉是個思想教育問題,但也需要有具體的法規來約束。從近些年的實際情況看,盡管我們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氣力,也有一些法規,但腐敗現象仍時有發生。這個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體、明確的法規,致使一些黨員領導干部滑向腐敗的深淵。這次頒布的“廉潔從政準則”,可以說彌補了這一缺憾。該準則從8個方面作出了“52個不準”的規定,對各個方面的違規行為都作出了明確的界定。規定之具體、范圍之廣泛、針對性之強,超過以往。這個準則無疑是一部進一步促進反腐倡廉的好法規。
貫徹《廉政準則》,促進廉潔從政,重在狠抓落實。在該準則的“第二章實施于監督”中,對此作出了規定。這是確保準則得以真正貫徹落實的可靠保障。同時,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確實做到身體力行、狠抓落實。決不能讓那種文件念念、會上說說、不見行動的現象出現。
在反腐倡廉問題上,容不得一點疏忽,更不允許搞形式主義,必須來“真格兒”的。這次《廉政準則》的頒布,是進一步促進和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極好契機,我們應當緊緊把握,熟知牢記哪些“不可為”,以更加朝氣蓬勃的精神風貌做好本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