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強化學習以明紀。《準則》緊扣廉潔自律,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突出關鍵少數,強調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黨發出的道德宣誓和對人民的莊嚴承諾;《條例》堅持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強調他律,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要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第一時間對兩部法規的學習貫徹作出統籌安排,帶頭學習紀律,帶頭敬畏紀律,帶頭遵守紀律,帶頭維護紀律,做遵紀學紀守紀用紀的模范。
強化執紀以立矩。一方面,要轉變執紀理念,實現“三個轉變”,即:實現“以法律為底線”向“以紀律為標尺”的轉變;實現“懲處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的轉變;實現“突出以治標為主”向“注重以紀律治本”轉變。另一方面,要轉變執紀方式,突出抓早抓小,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正確處理“極極少數”與“絕大多數”、“小毛病”與“大問題”、“破紀” 與“破法”、“輕處分”與“重處理”的關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強化追究以促效。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嚴格執行紀律,加大問責力度,促使各級黨組織將執行和維護黨內法規深植于心,常抓在手,勤于履職,敢于擔當,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篇二: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貫徹實施好兩項黨內規則,對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強化黨內監督,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堅持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
為實現黨的歷史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黨的十八大確立了兩個百年奮斗目標,開啟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黨的領導是的最大特色、最本質特征。實現奮斗目標、完成歷史使命,關鍵在黨。從1840年開始,不屈不撓的中華民族、前赴后繼的志士仁人,就開始矢志不渝地探求民族復興的道路。在長期艱辛探索中,歷史和人民選擇了中國共產黨。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艱苦卓絕、頑強奮斗,使中華民族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功開辟了。現在,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偉大復興的目標,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實現這個目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征程中,中國共產黨只有從嚴要求自己,才能肩負起歷史使命,贏得人民的信任和信心,戰勝13億人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和挑戰。全面從嚴治黨,關乎實現兩個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乎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
新形勢下,黨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復雜的、嚴峻的,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面對嚴峻復雜的形勢、艱巨繁重的任務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黨自身存在的問題更加凸顯。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對黨最大的威脅莫過于此。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削弱黨的執政能力、動搖黨的執政基礎。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確保黨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提出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重要任務。黨中央把這項工作列為今年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點,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管黨治黨靠什么,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黨紀和國法的關系。回顧歷史,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紀律寫在自己的旗幟上。這始終是我們黨戰勝一切艱難險阻、從勝利走向勝利的堅強保證。新形勢下,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依然要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領,靠嚴明紀律作保障。
當前,政黨建設的理論基礎還相對薄弱,對黨的制度建設研究明顯不足,黨內規則的目標任務、體系框架缺乏理論支撐。一個最突出的表現是,黨內規則混同于國家法律,黨規黨紀套用“法言法語”,原《準則》和《條例》的許多規定都與法律條文重復,難以體現對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在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上的高標準、嚴要求。在實踐中管黨治黨不是以紀律為尺子,而是以法律為依據,黨員干部只要不違法就沒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紀委成了黨內的“公檢法”,紀律審查成了“司法調查”,監督執紀問責無法落到實處。任何一個組織的內部規則都比國家法律嚴格。我們黨是肩負神圣使命的政治組織,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執政地位,更是決定了黨規黨紀必然要嚴于國家法律。如果黨員都退守到公民的底線上,就降低了黨員標準,全面從嚴治黨便無從談起,黨的先進性更是無從體現。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首先要扎牢黨規黨紀的籠子,把黨規黨紀的權威性、嚴肅性樹起來,不斷提高管黨治黨制度化水平。修訂《準則》和《條例》始終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從研讀黨章入手,聯系歷史、把握當下,捋清來龍去脈,探究黨內規則的理論源頭,把“為什么修改”“怎么修改”想透徹、說明白。制度源自于實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從治標入手,為治本贏得時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言出紀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強化巡視監督、利劍作用凸顯,遏制腐敗蔓延、形成高壓威懾,豐富的實踐為制度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
立規修規要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統一。依法治國,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底線上;依規治黨,黨員也絕不能全站在紀律的邊緣。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提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這是相對于在管黨治黨和黨內法規中紀法不分、錯把法律當底線而言的。在黨的建設中,則要堅持高標準在前,先把黨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來、挺起來。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歷來都講德法相依、德治禮序,家規族規、鄉規民約傳承著中華文化的DNA。中華民族歷史傳統中的“規矩”和崇德重禮的德治思想,也是黨規黨紀的重要源頭。在系列重要講話中,大量運用古代典籍、經典名句,強調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并賦予新的時代內涵。中國共產黨是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以德治黨的“德”,就是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其內核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一脈相承。立規修規既要汲取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又要適應管黨治黨的新形勢新任務,實現與時俱進。
修訂工作歷時一年,集中全黨智慧、凝聚思想共識,汲取歷史經驗、尊重前人智慧,體現了繼承和創新的統一;遵循正確方向、把握有限目標,這個方向就是堅持黨的領導、解決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只要方向正確,邁出一步就是勝利。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體現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體現了學系列重要講話的體會,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
篇三:
加強紀律建設,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新修訂的《準則》、《條例》,把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要求,體現了黨中央對管黨治黨規律的科學把握,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生動實踐。我們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將《準則》和《條例》堅決貫徹執行好,切實把黨的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
新的《準則》“重在立德”,加強了對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正面倡導。新的《條例》“重在立規”,明確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項紀律”,更加突出了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紅線”。
紀律和規矩是黨組織和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檢驗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標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我們將把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教育、推動貫徹執行,教育引導黨員干部遵守《準則》、嚴格自律,對于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嚴格按照新修訂的《條例》進行查處問責,以貫徹執行《準則》、《條例》為契機,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全市黨員領導干部的心上、體現在行動上,確保長沙的政治生態更加山清水秀、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