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責任勝于能力》這一課。楊宗華老師講課旁征博引,詼諧幽默,陣陣笑聲中,讓人感悟頗深。
楊宗華老師從為什么現今社會人的責任感普遍缺失、什么是責任、為什么要承擔責任、學會感恩,勇于承擔責任等方面著手,逐步深入地分析出“責任勝于能力,責任是能力中的核心能力”這一道理。以下是我的幾點心得體會:
一、逃避責任,看似沒有付出代價,實則只會讓人失去更多。
楊宗華老師由當今社會上,人的責任感缺失入手,表明遇到問題時人的兩種不同態度:一個是找借口,一個是找方法。而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都是找借口。因為不找借口就要承擔責任,而承擔責任是要付出代價的,勢必要失去很多東西。楊老師指出,一個人往往只關心自己失去的和沒得到的,卻忘記了他得到的和擁有的——這就是人為什么逃避責任的原因。就比如一個人在工作中犯了錯誤,因為怕承擔責任會被老板批評、同事埋怨而選擇找借口去逃避責任,并且往往會在短時間內找到很多借口,最后的結果是他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沒有責任,也就談不上承擔責任;然而他卻忘記了當自己勇于承擔責任的時候,老板對他的欣賞,覺得他是一個有擔當、不退縮的人,以及在這件事情中自己所得到的經驗與成長。
二、責任是什么?責任是擔當,是付出,更是收獲。
什么是責任?古典經濟學創始人亞當·斯密說,責任是社會分工的結果,分工是人性中趨利避害的選擇。由此可見,責任是一個人份內應該做的事情,是做好應該做好的工作,完成應該完成的任務。
一個人的價值觀決定其思維范例,思維范例支配行為方式,而行為方式導致最終的結果。所以,當一個人有正確的價值觀時,才會有正確的思維范例,才會支配正確的行為,才會有好的結果。楊老師指出,責任就是一種內控力,控制自己在遇到問題是選擇找方法解決問題而不是找借口逃避責任。
當一個人選擇承擔責任時,看似會失去很多,其實承擔責任能為人贏得一份尊重,能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一個人只要活著,就有責任;一個單位、一個組織,只要存在,就有責任。因為任何人和組織都不是萬能的,它們的價值依賴于其他人和組織的存在。一個把眼前得失和利益看得過重的人,必將失去更長遠的利益和成長。
責任造就魅力,有魅力才有吸引力,有吸引力才能有成就。承擔的責任越大,提升能力的空間才能越大。一個真正智慧的人,永遠不會逃避責任。
三、責任勝于能力,責任是能力中的核心能力。
說責任勝于能力,其實并不是否定能力的重要性。一個只有責任心而沒有能力的人,是無用之人。但是在現實生活以及工作中,責任經常被忽視,人們總是片面強調能力的重要。一個人能力強是件好事,但是如果沒有責任心,不愿意付出,就不能為所在的企業創造更多價值。而一個有責任心,愿意全心付出的人,即使能力稍遜一籌,也能夠為企業創造出更大的價值來。
四、學會感恩,勇于承擔責任。
人永遠最不滿意的是現在、是今天、是此刻。總是對現在的狀況有著種種的埋怨,總是對自己的境遇不滿,習慣羨慕別人。其實人不曾思考過,在羨慕別人的同時也在被別人羨慕。很簡單的例子,我們在周六去聽楊老師的課,有的人羨慕不用去聽課的人可以在家睡懶覺,但是可以在家睡懶覺的人更羨慕那些可以去聽課的人!
決定我們成敗和心情的,往往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我們面對事情的態度。所以,要心懷感恩地去生活,感恩能使對自己有利的事持續而重復的發生;要學會給予,一個不懂的給予的人,他的靈魂是跪著的,因為他一直在索取,當一個人說“我給你”的時候,他的靈魂和脊梁就站直了。
也許我們會說,如果環境更好一些,我的成就可能會更高。的確如此,可是環境對我們而言,始終是不可控制的,我們也沒有能力去改變環境。既然環境無法改變,那么就改變我們自己吧。我們所擁有唯一的力量,就是當下的力量;昨日已不可追,明天是未知數,只有當下才最真實。所以,做當下做好的自己,盡全力做好今天,做好此刻正在做的事,明天才值得期許。
沒有該不該承擔責任,只有要不要承擔責任,弱者逃避責任,強者承擔責任。所以,做一個有責任感的人,去收獲明天的成功吧!
【篇二】
我以前一直認為,工作就是著完成自己的份內事,然后心安理得地拿自己那份工資。工作既是自己的謀生手段,也是個人對社會的一份責任。一個單位員工,工作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上班下班總是忙忙碌碌,似乎也找不到多少不平凡的業績。
讀了《責任勝于能力》這本書,使我受益非淺,也讓我對文中的“責任”二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那責任到底是什么? 我認為,“責任”從大道理說,就是一個單位員工,特別是作為紀念館員工最基本的職業精神,從小的來說即一個人做人、做事的基本準則。無論你所做的是什么樣的工作,只要你認真地、負責地擔負起責任,你所做的就是有價值的,你就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和收獲。
有這樣一個例子。我想大家都知道,我們館自1985建館以來從一個不知名小館到現在成為國內一流及國際一流知名紀念館。特別是2005年到2007年這兩年是我館三期工程擴建時期。這兩年管領導一要抓管理紀念館的行政事務,國內外的大小接待,二要參與擴建工程及展陳的重要工作。我最記憶是在2007年距離新館開館的前兩個星期管領導每天加班到凌晨兩三點第二天還要正常上班。這種工作強度連我們這些70、80后的年輕人想都不敢想更何況管領導們是五十年代呢!真是自嘆不如!我想管領導們多年來工作強度一直這么大是什么精神力量促使他們這么強悍呢?應該是責任二字吧!
這個事例說明這樣一個道理,只有負責任的人,才有資格成為優秀的領導者;缺乏責任心的人,也就沒有了發揮才能的舞臺,成就不了事業的同時,只能整日沉溺于“怨天尤人”之中,這種人將被社會所拋棄。
一個人的工作做的好壞,最關鍵的一點就在于有沒有責任感,是否認真履行了自己的責任。正如書中所說的“假如你熱愛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討厭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獄”。我們在工作中,就是要清醒、明確的認識到自己的職責,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發揮自己的能力,克服困難完成工作,認識到、了解到自己的責任,清楚自己的職責,并承擔起自己所在工作崗位的責任,那么工作就由被動轉化為積極主動,這樣才能享受工作中的樂趣。
有些事情不是需要很費力才能完成的。做與不做之間的差距就在于——責任。簡單的說,按時上班準時開會等一些工作上的小事,真正能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違反單位制度,說到本質就是一種不負責的表現,首先是對自己單位和職業的不負責,更是對自己的不負責。沒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負責的人。一個充滿責任感的人,才有機會去拓展、展現自己的工作能力。
“責任重于泰山”,這是我們經常講的一句話。如果你缺乏責任,單位不會聘用你,團隊不會讓你加盟,同事不愿意與你共事,朋友不愿意與你往來,親人不愿給你信任,你最終將被這個大家庭拋棄。在這個人才濟濟的社會上,有才華的人太多,但是有才華又有責任的人卻不多。只有責任和能力共有的人,才是一個單位發展最需要的。讓我們去好好地品味“責任”二字的味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