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處事要公,公生明;律己要廉,廉生威;待人要誠,誠生信;工作要勤,勤生效”。但是在物質文明不斷進步的今天,我們黨員部分領導干部產生了驕傲、自滿、不思進取,甚至自甘墮落、貪污腐敗的情緒,嚴重影響了我們黨的聲譽和人民群眾對我們黨的信任。
2010年3月*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下簡稱《廉政準則》),正是基于新時期、新特點,對于加強我們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思路與要求。其中“八大禁止、五十二不準”更是猶如警鐘高懸在黨員領導干部的面前,時時刻刻提醒著他們廉潔奉公、恪盡職守。
通過我單位9月份以來集中學習和平時的自我學習反思,我產生一些體會:
1、執政以廉為本,為官以民為先。領導干部是人民群眾的引路人,其根本職責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而作為工會副主席,我始終牢記“切實維權、服務職工”這八個字。每一分工會經費、每一分專項撥款,我都認真考慮、民主決定,用到實處,用到職工身上,今年利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四個節日,結合街道《2011年“黨群連心”主題實踐月活動實施方案》要求,街道工會積極與區、市總工會協調,深入開展有困難“工會幫”活動,為4位困難勞模和16位困難職工進行了幫扶(款項和大米、油等物品由區總工會提供),幫扶資金和物品價值12000余元;為18位在職困難職工提供16000元資金幫扶(市總工會提供)。每年幾大節的幫扶工作已成為工會工作的經常性工作,為困難勞模和職工帶去了黨的溫暖和關愛。這一系列活動等,經費使用都符合規定。
2、防腐拒變,貴在認知。知是行之始。有了深刻的認識,才有主動的踐行。一是深刻認知《廉政準則》是對從政行為的規范。權力如流,無堤岸則易泛濫;權力如劍,無劍鞘易斷折。《廉政準則》里的具體規定,對權力行使中容易滋生腐敗的各個風險點加以明示,明確規定了哪里是禁區,哪里是高壓線。二是深刻認知《廉政準則》對黨員干部的保護。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看,許多黨員領導干部都是從漠視從黨紀法規約束開始,逐步由“小取”而至“豪奪”,由“小利”而至“大貪”。《廉政準則》涉及黨員領導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每條都緊貼實際,為黨領導干部安裝上“過濾網”、“防火墻”,體現了對黨員領導干部的警示、警醒,也彰顯了組織對黨員領導干部的關心、關愛。三是深刻認識《廉政準則》是對群眾關切的回應。黨員領導干部不廉潔,必然損害群眾利益,影響公平公正。倘若積習成風,最終會損害黨的形象。
3、防腐倡廉,要做好表率。一是做學習的表率。二是要做踐行的表率。三是要做律已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