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范文:以法治思維方式全面推進改革
改革需要法治保障,法治需要改革推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形成了姊妹篇。學習貫徹四中全會精神,落實重大戰略部署,就要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推進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讓改革始終行進在法治的軌道上。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用什么樣的思維方式、在什么軌道上推進改革,直接關系到能不能正確推進改革、準確推進改革、有序推進改革、協調推進改革。回望改革開放以來的偉大歷程,改革的推進與法治的建設齊頭并進、相互促進,這不是歷史的巧合,而是發展的必然。正是因為有了法治的護航,改革才能不走樣、不變道、有章法。改革的深化,在很大程度上也要靠法治思維的根植、法治方式的確立。當前,全面深化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無論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突破重大利益藩籬,還是保證改革的正確方向,都迫切需要把改革的深入納入法治的軌道。越是重大改革,越要堅持法治先行,越要發揮法治的這種引領和推動作用。
運用法治思維,是相對于人治思維和權力思維而言的。它要求各級改革決策者在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時,必須樹立法治意識,時刻牢記“法無授權不可為”、 “法定職責必須為”,凡屬重大改革都應“于法有據”。那種“先抓牌后定規則”的思維定勢,不是法治思維;那種搞“拍腦瓜決策”、“一言堂”,認為“權大一級壓死人”的特權思想,更不是法治思維。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改革過程中,要始終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堅持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防止以言代法、以權壓法。
運用法治思維來處理和解決各種改革問題,要求任何層面、任何領域的改革,都應在法律框架下實施、在法治軌道中運行。要重視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在研究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和改革措施時,要同步考慮改革涉及的立法問題,及時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議。要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創新成果,及時用法律制度的形式鞏固、穩定下來,以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使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生態等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也應及時修改和廢止。
強調運用法治思維方式推進改革,并不是不要“摸著石頭過河”。對于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改革,鼓勵大膽試、大膽闖,探索經驗,但應當按照法定程序獲得授權,用法治方式護航改革。
2015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心得體會
金秋十月,世界的目光聚焦北京。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大幕將啟。“依法治國”,以其鮮明的時代特征,第一次鐫刻在黨的中央全會的歷史坐標上。
從古至今,法治是維持一個國家穩定的重要因素,一個國家法治好,國家就會穩定和諧發展,百姓安居樂業。所以法治是立國之本,安民之基。依法治國,為中國開創法治新天地。
依法治國,要提高執政水平。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黨的各級組織和干部帶頭貫徹實施憲法和法律,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為全社會作出表率;督促、支持和保障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嚴格依法辦事。
依法治國,要不斷完善法律體系。現在有的地方仍然存在執法不嚴、違法未究的現象。還存在有些人依仗權勢無視法律,稱霸一方。這都是法律體系的不完善,讓一些人鉆了空子。所以在新的世紀,要不斷完善法律體系,堅持以人為本,樹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現代行政執法觀念,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形成職責權限明確、執法主體合格、適用法律有據、救濟渠道暢通、問責監督有力的政府工作機制。
依法治國,要增強百姓的法律意識。現在在一些偏遠的山區,很多百姓不知法、不懂法,所以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也是忍氣吞聲,不知道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就使得違法分子更加肆無忌憚。所以要講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來越多的人不僅不犯法,而且能積極維護法律。這就需要法制人員要加強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宣傳方式,例如:宣傳冊、講座、電視廣播等等,讓更多的人知法懂法。
依法治國,是的內在要求,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康莊大道。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為新起點,以*同志為黨中央,必將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開創法治中國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