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的一言一行,代表著公安機關形象。建設,公安機關是重要力量。“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踐行,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發揮生力軍作用。”日前,在會見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范集體代表和愛民模范時的講話,既對進一步做好公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又飽含著對公安民警的殷切期待。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作為建設的重要力量,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應認真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職責,做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典范和標兵,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需要完善制度。全面的執法制度體系,對公安民警的執法行為有著重要的引領、規范作用。從接處警到案件終結,整個執法過程,需要不同層級執法制度的無縫銜接,堵塞可能產生的制度漏洞。只有構建完善全面的執法制度體系,才能有效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現象。 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需要堅守理想信念。人民警察來自人民,心系人民、服務人民是公安機關的優良傳統。要時刻牢記為民宗旨,把人民置于心中最高位置,自覺踐行群眾路線,維護法律尊嚴,守護公平正義,把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作為檢驗公安工作的根本標準。
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需要轉變執法理念。以管理者自居,把執法當特權,會影響公安機關的形象,會傷害社會公平正義。解決這些問題,需要轉變理念。要帶頭遵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守法者。要加強執法思想建設,不斷提高執法素質與水平。
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需要加強作風建設。作為與群眾接觸最密切的執法者,公安機關公正、規范、文明執法,是老百姓對法治政府最直觀的感受。因此,公安民警應牢記職責使命,堅持秉公用權、公正執法。要對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甚至濫用職權、濫收濫罰等行為零容忍,用鐵紀打造人民滿意的公安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