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紀律是剛性約束,國家法律是黨員、干部必須遵守的規矩,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也是重要的黨內規矩。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收集的講政治重規矩作表率組織生活會發言材料,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講政治重規矩作表率組織生活會發言材料1】
把黨的紀律建設和守規矩作為共產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和各級黨組織必須遵循的一條鐵律。這些思想體現出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法治精神,浸透著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現代治理理念,是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推進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舉措。
守紀律講規矩的法治內涵及特征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指出:“黨內政治生活都要講政治、講原則、講規矩。”中國共產黨的規矩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基本規則。黨的政治規矩是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政治規則,組織約束,優良傳統和工作習慣。守紀律講規矩的內涵應當是系統綜合的,包含立紀律規矩、守紀律規矩、執紀律規矩、護紀律規矩等等。
從法治角度考慮,規則規矩是法治基礎要素的重要組成部分。守紀律講規矩與守法律的關系是相輔相成,互為補充、完善。規矩是法律的初始規則,法律是規矩的定型和發展趨勢。在黨內,先有規矩,后上升為紀律。在約束對象上,先黨員后公民,黨的意志通過法定程序變成人民意志。可以說從規矩到法律的過程,恰恰是黨的意志變為人民群眾意志的過程。用馬克思主義辯證唯物主義觀點考慮,兩者不可割裂,不能分開,更不應曲解。
守紀律講規矩體現了如下法治特征:
一、憲法、法律調整范圍的普遍性。憲法、法律對全體公民都有約束力,黨員作為公民的一員更要帶頭遵守憲法、法律,黨員領導干部更要學會堅持依憲執政,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執法,司法公正,依法辦事,絕不能觸犯法律紅線。
二、《黨章》調整對象的特定性。《中國共產黨章程》是黨員及其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黨內憲法,總章程,總規矩。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都應自覺遵守黨章,嚴守紀律和規矩。可以說,執行了黨章就不會違反憲法和法律,因為兩者的規定從領導主體到基本原則、奮斗目標到為民理念都是統一的。
三、黨內法規調整力度的權威性。黨內法規是黨的制度體系中的核心規范和高級形態,是黨的中央組織以及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規范,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黨內規章制度總稱。黨員守紀律就是守法、守規矩,因為紀律比法律要求更嚴格。
四、黨的政治規矩調整層次的延伸性。黨的政治規矩包括傳統型、慣例性不成文規矩。政治規矩是我黨的治黨理政傳統,是黨員領導干部的道德底線,是黨員領導干部強筋健骨的法寶,是黨政領導干部帶頭起模范表率作用的標準尺度,是制度治本的前置條件。治標從辦案做起,治本從守紀律講規矩做起。
實踐中應處理好幾個關系:一是處理好政治規矩與成文紀律的關系。二是處理好紀律規矩與憲法法律、黨章的關系。對于破壞紀律規矩的黨員及其領導干部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守紀律講規矩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所謂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是指運用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對所遇到或所處理的問題進行分析綜合判斷,推理和形成結論,決定的思想認識活動與過程以及相應采取的措施方法等。守紀律講規矩是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具體化,是法治理念到法治適用的切入點,即法治理念的實踐應用。
一、守紀律講規矩是規則至上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規則規矩至上的思維方式,就是法治思維和方式。正是在沿用這樣的思維闡述規矩的,他指出:“黨的規矩,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必須遵照執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級黨組織要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二、守紀律講規矩是強化道德“內心法律”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作為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思維和方式,要求公民樹立規矩意識,用權利義務思維和方式分清是非,讓當事人在法律框架內維護權利,履行義務,自覺強化道德“內心法律”。
三、守紀律講規矩是為民爭權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正如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講話中指出的,“我們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對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我們注重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用從嚴治黨和反腐倡廉的嚴格紀律規矩,保證公民權利的公正合理運用,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于為人民謀利益。
四、守紀律講規矩是限制特權及治官治權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守紀律講規矩是限制公權力的利器。在《依紀依法嚴懲腐敗,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中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治官治權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規治黨、從嚴治黨。
五、守紀律講規矩是遵循程序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為了保障實體上的公正,必須首先確保程序上的嚴密,善于考慮程序上的“一票否決”。在《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中指出:“要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自覺維護中央權威,厲行工作規程”。進一步強調組織觀念,組織程序,組織紀律都要嚴起來。
守紀律講規矩的法治定型
一、立紀律規矩與立法相銜接。上任伊始便對新一屆中央領導定規矩,這(指《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是很重要的規矩。立紀律規矩與立法的關系應當是立規矩能起到對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引導作用,立法是對立規矩的定型化。一方面,將來黨內法規及國家法律等在立法或修改完善時應考慮及時將成熟的紀律規矩補充到相關的條款之中,并及時將成熟的紀律規矩上升為黨規國法。另一方面,立紀律規矩也不能突破憲法黨章禁止條款的紅線,做到“改革要于法有據”。
二、守紀律規矩與守法相一致。違反法律首先是違反紀律規矩,因此強調守紀律守規矩,守政治規矩尤為重要。指出全體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自覺維護中央權威,厲行工作規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證中央政令暢通”。我們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都應在守法守紀律的同時,還要自覺守規矩。一方面,守法守紀是底線。另一方面,守規矩是黨員及領導干部嚴格要求的需要,是義務。做到守規矩要堅持五個必須:必須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維護團結,必須遵循程序,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人。
三、執紀律規矩與執法相協調。強調,“制定紀律就是要執行的”,“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把紀律建設作為重點,關鍵是要落實到位,讓紀律規矩挺起來,起作用。同時,做好執紀執法機關的相互配合協調。執紀過程中,對構成違法的案件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做到快辦快結,執法機關也要關口前移,主動接手,自覺履職盡責。
四、護紀律規矩與護法相契合。國家各級執法人員和紀檢監察隊伍應當成為遵守和維護紀律規矩的先鋒隊伍和遵守和維護國家法律的捍衛者。要心存敬畏和戒懼,要敢于擔當對黨忠誠,要忠于職守、秉公執紀執法,堅決嚴查破壞規矩的行為和一切違法行為,以嚴明的紀律規矩抓好法治治本。把依法治國同依規治黨統一到與*為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來。
【講政治重規矩作表率組織生活會發言材料2】
紀律嚴明是我們黨的光榮傳統、獨特優勢和成功保證。我們黨之所以能夠在危難之際絕處逢生,在挫折之后毅然奮起,在失誤之后撥亂反正,在磨難面前百折不撓,從弱小到強大,從苦難到輝煌,從根本上講,靠的是理想信念支撐、科學理論指導,同時靠的是嚴密的組織體系、嚴明的紀律約束作保證。在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的情況下,強調守紀律、講規矩,是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的關鍵一招。
一、“守紀律、講規矩”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近年來,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深入,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守紀律、講規矩方面總體做得比較到位,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更加好起來了。但一些黨員干部在守紀律、講規矩上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紀律淡化,隱瞞實情。有的黨員領導干部把中央三令五申的紀律要求拋在腦后,把自己排除在規矩之外;有的按“潛規則”辦事,而不按黨的規矩行事;例如,失信問題較為普遍,存在弄虛作假、表里不一、言行相悖等現象,嚴重影響黨員干部在群眾中的威信;破規矩現象時有發生,主要表現為民主集中制貫徹不到位,有程序不遵守,接受請托問題依然存在等等。還有的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亂評亂議,口無遮攔,甚至公然妄議中央;目無組織,自行其是,脫崗離崗不向組織匯報;個人重大問題不及時報告,對組織隱瞞實情;跑風漏氣、四處說情、亂打招呼,等等。
(二)虛假浮夸,投機鉆營。有的黨員領導干部說一套、做一套,臺上一套、臺下一套,對上一套、對下一套,甚至為了顯示政績,弄虛作假,捏造數字,報喜不報憂。有些地方黨政領導不是立足本地實際,扎扎實實地一張藍圖畫到底,一屆接著一屆干,而是盲目決策,熱衷于提新口號、出新思路,使一個地方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缺乏連續性,既勞民傷財,又貽誤發展,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威信。有的視規矩為“橡皮泥”、“稻草人”,熱衷于鉆營“潛規則”,或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或是將“守規矩”與“不干事”、“磨洋工”劃等號,把紀律和規矩當作“公堂木偶”。
(三)自以為是,漠視規矩。有的黨員領導干部不注重學習,不能系統學習掌握黨紀黨規,以及與自身業務息息相關的政策法規,不了解“規矩”也就無從談起“守規矩”。有的黨員領導干部存在著忽視、輕視、漠視規矩的現象,想事情、干工作缺少“規矩”這根弦,僅僅把規矩當擺設、做樣子、不落實,全憑個人感情干事。有些領導干部“心中無規矩、唯領導是規矩、不把規矩當規矩”。有的存在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沒有做到,沒有發揮表率作用。
(四)設法變通,僥幸逃避。有的黨員領導干部置黨的紀律而不顧,游離于制度約束之外,把個人凌駕于紀律之上,甚至發展到違法違紀。從大量典型違紀違法案例看,領導干部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財經工作紀律、群眾工作紀律的行為時有發生,給黨的事業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和損失。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關于轉變作風的各項規定出臺后,還有部分領導干部不能嚴格落實規定要求,想方設法“搞變通”,存在逃避追責的僥幸心理。
(五)錯位越位,我行我素。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將自己置身于規矩之外,習慣于搞特殊、耍霸道,甚至目無法紀,為所欲為;“唱歌錯音跑調”,慮事不周、方法簡單、言行莽撞,論政治不明“方向”、不懂“大小”;論做人不守“本分”、不明“禮儀”;論工作不會“來事”、不曉“輕重”。僅僅把規矩掛在嘴邊,留在紙上。對規矩采取實用主義,對自己有用的則執行、不利的則棄之。有的“老子天下第一”,規矩對人不對己,只想讓別人遵守規矩,該作為的不“到位”,不該作為的卻“越位”,隨心所欲,我行我素。
二、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產生的原因分析
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是我們黨對黨員、干部的一貫要求。但有些人在錯誤觀念支配下,對黨的紀律和規矩不以為然,出現了各種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現象。主要原因是:
(一)改革開放進入關鍵時期。當前,我國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收入分配和公共資源分配不公,造成一些黨員干部心理失衡,引發了大量違反制度規定的甚至是腐敗的行為;社會群體的價值觀念日趨多樣,為腐敗行為的發生提供了土壤。
(二)反腐敗體制機制不夠完善。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夠,制度建設存在不足,監督機制不暢。監督的缺失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有恃無恐。特別是“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存在上級監督不到,下級監督不了,同級監督不好,群眾無法監督的現狀。有些腐敗問題得不到有效懲治,使腐敗分子逍遙法外,造成一些人的僥幸心理。“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現實生活中監督的權利、地位、力量達不到合理的配置,導致監督乏力。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難以形成合力,造成諸如對人事任免、重大決策、大額資金使用上存在監督空白,出現如“一言堂”定論,“多數服從少數”的怪現象,致使少數犯錯誤的黨員、干部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教育與警示,最終釀成大錯。
(三)放松學習理想信念動搖。很多違紀違法黨員、干部在“懺悔”中都坦言“放松政治學習和思想改造,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導致自己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把學習當作負擔,以工作忙為借口,找人“替學”,找人代寫心得體會,甚至對上級考核領導干部政治理論或專業知識水平的考試也找人“代考”,而自己卻在挖空心思投機鉆營,處心積慮搞腐敗活動。由于放松了政治理論學習,致使自己思想空虛,對共產主義理想信念產生了動搖,由政治上的蛻化變質而導致經濟上貪得無厭和生活上的腐化墮落,最終走上違紀違法犯罪的道路。
(四)認識上存在偏差。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少數黨員領導干部認為經濟是硬指標,只要經濟搞上去了,才是真功夫。在基層,黨員、干部政治理論和廉政教育的學習跟不上形勢的發展,局限于傳統的看看報紙、聽聽報告、開開會議。教育搞形式走過場,應付應付相關檢查,沒有起到實效。干部廉政教育缺乏系統性、實用性、長效性。
(五)沒有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致使行為失范。制度不健全、不落實,落實不嚴格、不嚴肅,是產生腐敗現象的一個重要因素。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強調在責任事故、事件的處理上要嚴格追究相關領導、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綜觀我市近幾年來的有關案件來看,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在一些責任事故中,雖然受到處理,但責任追究過于輕微,甚至根本不受影響,導致以后工作更加不負責任,最終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造成更大損失。
三、“守紀律、講規矩”的對策思考
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具有極大危害性。這些問題在黨內和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嚴重損害。如果不下大氣力整治,就會像病毒一樣侵入黨的肌體,最終導致病入膏肓、積重難返。社會不斷進步,經濟飛速發展,領導干部要將守紀律、講規矩內化為思想自覺,外化為具體行動。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努力做一名守紀律、講規矩的好干部,做一個政治上的“明白人”。
(一)心中有戒,不逾底線。要把黨的紀律作為懸在頭頂的“三尺利劍”,多學習,知可為、知不可為,保持一顆敬畏之心,牢記一切權力都有“界”,不能越界,頭頂利劍、手握戒尺,“吾日三省吾身”,自覺摒棄“從眾”、“僥幸”心理。凡是紀律要求做的,就必須不折不扣地堅決執行,凡是紀律規定不許做的,就必須嚴格遵守,堅決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不踏紅線毫厘。慎初、慎權、慎獨,嚴于律己、嚴以用權、嚴以修身。見微知著,防微杜漸,始終守住紀律底線,使守紀律成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覺修養。
(二)遵規守矩,依規辦事。講規矩,就是要講黨性、講大局、講團結。黨員領導干部講規矩是政治上成熟和清醒的標志。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帶頭講規矩,守規守矩,入腦入心,切實把黨章作為最基本最重要的規矩來遵守,堅持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講大局,識大體,做到知大知小、知進知退、知榮知恥、知是知非,增強講規矩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心胸開闊、海納百川,自覺敬畏規矩,不搞特殊、不越雷池、不亂章法。火車越軌就要翻車,人不守規就要出事,要想有序通行、安全通行,就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作為黨員領導干部,離開了“規矩”的約束,工作就會出這樣那樣的問題,就很難避免犯這樣那樣的錯誤,而只有講規矩才能保證黨的政令暢通。
(三)顧全大局,融入工作。每位黨員領導干部都要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誠信意識和紀律觀念,自覺置身于紀律和規矩之下,嚴格按黨性原則辦事,按政策法規辦事,按制度程序辦事,以制度管權管人管事,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要時時事事從黨性原則出發,自覺將“守紀律、講規矩”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對不符合紀律和規矩的事情,敢于說不,勇于碰硬,堅決維護紀律和規矩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顧全大局,克服本位主義、個人主義,堅持小道理服從大道理,個人利益服從大局利益,要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明辨是非,堅持原則,同各種錯誤思想和錯誤行為作斗爭,做黨的理論的忠實實踐者,路線方針的忠實執行者,政策原則的堅定維護者,確保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四)加強修養,端正作風。在現實生活中,黨員領導干部的生活作風和生活情趣,不僅關系到自己的個人品行和形象,而且關系到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因而絕不是小事。每位黨員領導干部都要注重自身修養、明榮知恥,講操守、重品行,始終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警惕不良思潮和觀念潛移默化的腐蝕作用,防微杜漸,把住小節。只有堅持不懈地加強修養、錘煉黨性,真正做到“守紀律、講規矩”,才能守住為官做人的底線,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線。
(五)制度約束,常態監督。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強化落實過程控制,強化對執行結果的考核,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對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嚴肅查處,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相關領導的責任,把黨員、干部“守紀律、守規矩”的要求真正落到實處。嚴守紀律緊一扣,嚴明規矩實一分。守紀律、講規矩是我們黨保持團結集中統一的“利器”,是黨員、干部的黨性和對黨忠誠度的“試金石”。黨紀黨規教育必須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守紀律、講規矩的監督機制必須操作性強、系統配套、務實有效,才能用紀律和規矩管住黨員干部中的大多數,努力使黨員、干部成為自覺守紀律、講規矩的表率和模范。
實踐證明,黨員、干部出問題,都是從突破紀律、破壞規矩開始的。“為官之義在于明法”,守紀律、講規矩才能不出事。只有做到將黨紀國法內化為心中的“戒尺”,在紀律、規矩面前“認真”而不“任性”,個人才能不觸雷、不踩線,黨組織才更有威信和尊嚴,更有凝聚力、戰斗力。紀律和規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線,每名黨員只有真正把紀律和規矩作為內心尊崇的準則和指導言行的指南,才能讓自己在任何時候挺直腰板做人做事。紀律是管黨治黨的“尺子”,各級黨委和紀委把這把“尺子”用足、用好、用嚴,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才能鍛造出一支黨和人民可信賴的黨員干部隊伍,我們的事業才能無往而不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