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宣傳月活動的主題是“樹立風險意識,遠離非法集資”。下面思而學教育網網整理了防范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活動方案,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17防范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活動方案1:
根據《天津市2017年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方案》,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非法集資風險隱患,維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落實工作責任
我鎮要建立健全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工作機制,明確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落實職責分工;建立鎮街道主體負責制,充分發揮基層主體作用,調動轄內資源,統籌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要認真履行一線把關職責,將防控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作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重要內容,加強日常監管。對需要經過市場準入許可的行業領域,由準入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對無需市場準入許可,但有明確主管部門指導、規范和促進的行業領域,由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
二、建立基層信息員制度
建立街道、社區、村鎮信息員制度,建立大學生村官、社會志愿者、基層社會組織和廣大群眾自發參與的防范預警機制,及時發現非法集資苗頭,群防群治,提高對非法集資監測和防范能力。
三、建立高收益項目舉報排查機制
對轄內各類經濟活動信息進行監測、跟蹤,從中發現、識別和判斷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信息和線索。對轄內號稱“高回報、高收益”產品開展監測排查,加強風險研判,及時預警提示。
四、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加強綜合性宣傳。建立健全常態化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機制,推動宣傳教育活動進村鎮、進工廠、進社區、進家庭,實現廣覆蓋。切實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強化社會公眾買者自負、風險自擔的責任意識。宣傳部門要協調有關新聞單位,借助新媒體時代的信息傳播形式,充分利用公益廣告等平臺,整合資源,推動宣傳,形成防范非法集資共識。
五、加大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查處力度。
加強對網絡、手機短信、電郵等社交媒體的監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資通過網絡、通信工具傳播。加強媒體廣告發布的監管,督促媒體落實廣告發布責任,封堵非法集資活動傳播渠道。
我鎮會進一步細化措施,確保把防范非法集資宣傳工作任務落到實處,采取切實有力措施,重大情況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2017防范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活動方案2:
為貫徹落實《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2017年保險業防范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活動的通知》(保監稽查〔2017〕88號),切實做好全省保險業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結合山西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辦公室的相關要求,我局定于2017年5月在轄內集中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活動,特制定以下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及目標
本次宣傳月活動的主題是“樹立風險意識,遠離非法集資”。
通過“外宣內教”,全面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宣傳和對保險從業人員的教育,提升社會公眾(保險消費者)準確識別非法集資的能力,提升保險從業人員恪守職業道德、遵守法律法規的自覺意識,提升保險機構各級管理人員的風險管控責任意識和依法合規經營水平,保障經濟秩序,共建和諧三晉,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社會輿論環境。
二、增強宣傳針對性
結合各單位前段時間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排查發現的風險性問題,針對風險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機構、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
1.加大對農村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非法集資高發、易發地區的宣傳力度。
2.加強對基層保險機構、發生過案件的保險機構、案件高發地區的保險機構等重點機構的宣傳。
3.加強對老年人、農村居民、進城務工人員等易受非法集資侵害群體的宣傳。投資養老社區的保險機構要走進社區,加強對老年客戶的宣傳。
4.加強對各級保險機構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以及保險代理人等一線業務人員的法律政策宣傳。
5.加強對投資理財、網絡借貸、養老服務等領域利用保險名義實施非法集資行為的風險提示和宣傳教育。
三、宣傳重點內容
各單位要積極發揮各自優勢,圍繞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保險監管部門有關規定,緊密結合實際,注意針對特定群體,從正反兩個方面開展宣傳,既要宣傳獲得保險服務的正規渠道、防范非法集資的方法技巧,又要宣傳從事非法集資的法律責任、參與非法集資的風險。重點宣傳以下內容:
(一)法律政策精神。重點宣傳從事非法集資的法律責任,以及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的政策導向。
1.根據《刑法》等法律法規中關于非法集資違法犯罪的規定,以及各地區、各部門制定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相關規定,結合典型非法集資案件,宣傳一般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現形式,以及從事非法集資需承擔的法律責任。重點宣傳個人實施非法集資違法行為,集資對象30 人以上,或者數額在20 萬元以上,或者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 萬元以上的,即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著力宣傳“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的政策,增強保險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理性投資、風險自擔”的意識,避免產生非法集資損失由保險機構或政府買單的錯誤認識和道德風險。
(二)金融保險知識。重點宣傳正規保險與非法集資的本質區別,以及防范假借保險名義非法集資的技巧。
1.集中宣傳公開保險機構官方網站、客戶服務電話等正規服務渠道以及非法集資舉報投訴方式,宣傳購買保險產品、查詢保單真偽、獲取保單服務的正規途徑。
2.圍繞“保險業姓保”理念,宣傳普及保險產品主要類別及其特點、保險基本功能等金融保險知識,引導社會公眾樹立科學的保險消費和投資理財觀念。
3.宣傳關于保險銷售行為規范的要求,提示保險消費者和社會公眾注意識別和防范假借銷售保險從事非法集資。
4.宣傳關于發布保險廣告信息的要求,提示保險消費者和社會公眾注意識別和防范假借保險名義發布的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
5.宣傳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制度,教育保險從業人員依法依規使用客戶信息,引導社會公眾注意保護個人信息,防范保險消費者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誘導參與非法集資。
(三)保險監管規定。重點宣傳保險監管部門關于保險業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案件責任追究等有關規定。
1.結合《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做好保險業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保監稽查〔2015〕263 號)、《中國保監會關于加強保險業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保監稽查〔2016〕51 號)、山西保監局《關于加強保險業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晉保監辦〔2016〕38 號)以及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相關規定,宣傳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在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方面的責任,以及發生非法集資案件后的風險處置工作要求、責任追究原則及標準、整改及警示教育要求等。
2.針對保險業面臨的非法集資風險形勢和特點,宣傳保險業主導型、參與型、被利用型非法集資案件的主要表現形式和識別、防范技巧。結合《中國保監會關于嚴格規范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的通知》(保監發〔2015〕100 號),重點宣傳保險機構不得銷售未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非保險金融產品,且銷售符合規定的非保險金融產品,也必須符合相應的銷售資格和業務規范。
四、宣傳形式
充分調動行業內外力量,廣泛運用各類媒體,采取多種多樣的形式開展宣傳教育。
1.在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開展宣傳的同時,積極拓展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興媒體宣傳渠道,對社會公眾開展廣泛宣傳。
2.充分發揮基層營業網點分布廣泛、保險代理人隊伍人數眾多的優勢,完善激勵考核機制,將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嵌入產品銷售、業務辦理等環節,加強對保險消費者的直接宣傳。
3.充分發揮行業扶貧干部、駐村干部等力量,加大對貧困人群、農村居民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提升宣傳教育覆蓋面。貧困地區保險機構及保險從業人員應加強對貧困人群的定向宣傳,切實發揮保障群眾財產安全、助推脫貧攻堅的作用。
4.深入剖析非法集資基本特征和有關法律政策精神,針對不同社會群體的習慣,靈活采取案例剖析、政策解讀、公益廣告、宣傳片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運用生動形象、通俗易懂的群眾語言開展宣傳教育。
5.按照山西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辦公室的安排,在行業內推廣“山西防范打擊非法集資”微信公眾號(“山西防范打擊非法集資”微信公眾號:百度云盤賬號13080319914,密碼holy9999)。
五、職責分工
山西保監局制定保險業宣傳月活動工作方案,匯總各單位工作情況形成總報告,保監局將適時對保險機構的宣傳工作進行隨機抽查。運城保監分局制定本轄區內的保險業宣傳月活動工作方案,并匯總各單位工作情況形成報告,報送山西保監局。各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要按照監管要求,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非法集資風險形勢,細化工作方案,組織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開展宣傳教育;做好對所轄機構宣傳教育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督促有關方面整改,對方式新、效果好的典型進行表揚,并推廣其經驗。山西省保險行業協會及各地市保險行業協會負責與當地處置非法集資辦的協調聯絡、各級保險機構宣傳活動的組織督促工作,并積極主動參與宣傳教育活動。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防控非法集資風險的嚴峻性和緊迫性,把思想統一到中國保監會的決策部署和要求上來,把防控非法集資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發揮行業優勢,精心組織,及時部署,在本系統內積極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社會公眾的風險防范意識,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
(二)開展集中宣傳活動
各級保險機構在各自營業網點開展集中宣傳活動,要切實發揮網點多、分布廣、受眾群體大的優勢,采取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公告專欄等形式,面向社會公眾宣傳法律保險知識和正規的投資渠道、理財方式,引導公眾規范理財,并派專人做好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等工作,提高宣傳實效。保監局適時將對網點進行隨機抽查。
(三)認真總結,及時報告
各單位要加強工作總結,于6月9日前將本轄區、本系統宣傳月活動情況的報告和報表(包括PDF版本和Word、Excel版本)通過公文傳輸系統信息報送模塊報送至山西保監局稽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