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鄉鎮人民政府)
乙方:(出租房房主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guǎn lǐ條例》等法律規定,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實際情況,甲方和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職責:
1、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組織出租房房主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2、維護乙方出租房周邊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時,可對乙方出租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出租房內存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
二、乙方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guǎn lǐ條例》和其他消防法規。根據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要求,在出租房內配置符合規范的輕便滅火器材。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浙江省的各項消防guǎn lǐ規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負責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消防責任,重點部位要確定專人進行guǎn lǐ。
4、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并積極主動落實整改。
5、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安全用火用電。
7、負責制定和貫徹承租單元的消防應急方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習。
8、保護好出租房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并協助甲方保護好公共場所的消防設備、設施。
三、其他:
1、此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此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責任內容。
3、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此責任書自動解除。
4、此責任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