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協議書 篇1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相關合法擁有的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一、婚姻財產范圍及歸屬: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和協商,對于雙方婚姻財產約定如下:
(一)甲方的婚前個人所有財產:
1、房屋:座落于___,建筑面積為__平方米的房屋一套為甲方個人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為甲方的牌型號轎車一部,為甲方婚前個人出資購買歸甲方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甲方的_________(賬號)銀行存款__元為甲方婚前所有,歸甲方所有;
4、其它甲方個人財產:(見財產詳細清單一)。
(二)乙方的婚前個人所有財產:
1、房屋:座落于___,建筑面積為__平方米的房屋一套為乙方個人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為乙方的牌型號轎車一部,為乙方婚前個人出資購買歸乙方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乙方的_________(賬號)銀行存款___元為乙方婚前所有,歸乙方所有;
4、其它乙方個人財產:(見財產詳細清單二)。
凡屬甲乙雙方分別使用、管理的其它財產包括私人用品,用具,衣物、床上用品、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債券、公積金、社;、商業保險金、等歸各自所有。
(三)甲乙雙方的婚后共同所有財產:
1、房屋:座落于_____,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為甲乙雙方婚后共同購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和居住。
2、汽車:戶名登記為__方的__牌型號轎車一部,為甲乙雙方婚后共同購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甲乙雙方共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方的_________(賬號)銀行存款___元為甲乙雙方婚后共同所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甲乙雙方共有;
4、其他共同財產:為共同建立家庭,甲乙雙方共出資購買了___________(見財產詳細清單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5、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財產外,甲乙雙方再無其他共同財產,但不包括自本協議簽定之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新的財產。
二、對于個人財產處理的約定:
婚前個人財產及婚后自己所得財產分別歸其個人所有,雙方經濟獨立,各自財產由個人完全支配處置,無須征得配偶同意。同時,對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支出的必須費用,由夫妻雙方各承擔一半。
三、對于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
夫妻婚后對于日常消費支出______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開銷;凡處理超過______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理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如因甲方/乙方的原因導致離婚發生,甲方/乙方同意按照以下約定來對乙方/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的車牌號為___的汽車歸乙方所有,過戶手續應在雙方婚姻關系正式之日起日內辦理。
2、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的位于___的房產歸乙方所有,過戶手續應在雙方婚姻關系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內辦理。
四、涉及到一方企業投資等的約定:
企業投資權益的一方,因經營需要該企業融資借款時,若此投資權益形式為(①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②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③集體企業或股份制企業中的股份;④個人公司;⑤某外資企業的出資),則該債務均為企業法人債務,與配偶無關;若該投資權益形式為(①合伙人企業的合伙份額;②個體工商戶;③個人獨資企業),則該企業舉債時一方應通知其配偶,否則視為其個人債務,由其個人償還。
五、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現有債務約定:
現有債務情況如下:雙方因___,由___經手所欠債務___元,由___承擔。
六、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
涉及到今后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因為共同的利益或責任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因為共同的利益而產生的債務、子女因為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等情況下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七、對于子女______撫養費用的約定:
雙方對于___由___承擔撫養責任,___每個月承擔___撫養費用______元,直至______大學畢業為止。
八、損害賠償的約定:
如一方由于______主動提出離婚的(或不提出離婚),且無過錯方有證據證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則分割財產,債權及債務外,有過錯方應支付給無過錯方精神賠償損害金______萬元,支付方式為在辦理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對方。
九、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加以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本人簽字按手。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本人簽字按手印):
______年___月___日
婚內協議書 篇2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內雙方感情甚篤,為促進婚姻家庭關系和諧,避免將來所生之糾紛,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有關財產歸屬事宜達成以下約定:
一、債務及財產處理
1、婚前男方因資金周轉向女方借款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婚后女方為男方償還其個人債務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3、雙方確認以上債務;
4、男方自愿將名下婚前個人財產,位于________________一處經濟適用房不可撤銷的贈與給女方,作為其婚內個人財產。男方承諾在可以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時協助女方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變更不影響本協議效力;
5、女方自愿接受該項贈與;
6、男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損害女方對該套房產的所有權;
7、雙方明確互相履行忠實義務,不得有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婚外不正當性關系等違背婚姻法和公序良俗的行為)。
二、其它
1、本協議簽署后雙方應切實履行,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除應當繼續履行以外,還應當向守約一方承擔給付 ________萬元的違約責任。
2、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師咨詢了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后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婚內協議書 篇3
男方:XX,身份證號:XX
女方:XX,身份證號:XX
男女雙方于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現雙方婚姻關系處于存續階段,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無論何種原因導致離婚的,離婚后子女撫養權及財產均遵守如下約定:
一、雙方的兩婚生子女歸女方撫養,男方每月給女方其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工資、投資等)的三分之一作為兩子女撫養費、教育費等費用,直至兩子女均年滿18周歲,女方不得將男方支付的資金擅自挪用。
二、男方及其親屬每周可探望兩孩子2次,男方及其親屬未經女方同意不得將兩孩子帶離女方住所,探望期間不得有傷害孩子心理的行為(如語言攻擊孩子父母關系等),如違反上述約定,女方有權禁止男方及其親屬探望兩孩子,女方及其親屬也不得向孩子灌輸破壞男女雙方關系的言論及行為,否則男方可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三、雙方或單方的動產、不動產、股票等全部財產均歸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棄。
本協議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如法院判決離婚的.,自判決書生效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內協議書 篇4
男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女方: ,女,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兩方于 年 月認識,于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名 ,F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兩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兩方自愿離婚。
二、女方凈身出戶。
三、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 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女方全部負責,女方應于每月的2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費交到男方手中或指定的 銀行帳號: (該賬號不得無故掛失銷戶或更改密碼,由男方保存)。
取消女方的探視權。
四、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 的房地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
(2)婚后購買車牌號為: ,歸男方所有,與領取離婚證之日起30日之內協助男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兩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兩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 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七、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男方生活困難,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女方。鑒于女方要求離婚的原因,女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 元。上述女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八、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九、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兩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內協議書 篇5
甲方:,女,1971年月日出生,漢族,住長沙市雨花區。身份證號:430
乙方:,男,1969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址同上。身份證號:430
鑒于:
雙方于20xx年月3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的夫妻關系,于20xx年月日生育一女兒。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有關法律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對財產的歸屬達成原則性意見,特簽訂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現有財產如下:
1、位于長沙市雨花區的房屋,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
2、位于長沙市芙蓉中路及車庫,現房屋產權證正在辦理之中;
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內的其他設施。
4、執有的湖南有限公司20%的股權。
上述所列的所有財產均歸所有,其中上述第2項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時,雙方一致同意產權人為。
二、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屬的約定:自本協議簽定之后,各自經手取得及以其名義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財產范疇)歸各自所有,對方不得主張所有權。
三、對于個人財產處理的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及婚后自己所得財產分別歸其個人所有,雙方經濟獨立,各自財產由個人完全支配處置,無須征得配偶同意。同時,對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支出的必須費用,由夫妻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對于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夫妻婚后對于日常消費支出1000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開銷;凡處理超過1000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理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涉及到一方企業投資等的約定:企業投資權益的一方,因經營需要該企業融資借款時,若此投資權益形式為(①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②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③集體企業或股份制企業中的股份;④個人公司;⑤某外資企業的出資),則該債務均為企業法人債務,與配偶無關;若該投資權益形式為(①合伙人企業的合伙份額;②個體工商戶;③個人獨資企業),則該企業舉債時一方應通知其配偶,否則視為其個人債務,由其個人償還。
六、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現有債務約定:現有債務情況如下:雙方因購房由經手所欠債務35萬元,另外,本協議簽定后欲由經手再向他人所借債務25萬元,此二項債務共計60萬元,由承擔。
七、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涉及到今后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
八、對于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雙方因為共同生活所需的開支,由雙方各承擔一半;因為共同的利益或責任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因為共同的利益而產生的債務、子女因為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等情況下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九、對于女兒周撫養費用的約定:雙方對于應當承擔共同的撫養責任,以有利于成長的原則對子女進行撫養。由承擔主要撫養義務,每個月承擔撫養費用1000元,從20xx年起,按每年遞增200元支付,直至大學畢業為止。承擔的方式為每年1月1日,3月1日,6月1日,9月1日支付,此款直接以現金支付。
(一).全職家庭主婦婚內協議書范本(通用四篇)
婚內協議書 篇1甲方(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居民身份證號(公民身份號碼):手機號碼(選填):乙方(女方): 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居民身份證號(公民身份號碼):手機號碼(選填):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夫妻關系(結婚證字號××××)。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商量,對婚內財產的歸屬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查看更多
十、損害賠償的約定:如一方由于婚外情主動提出離婚的(或不提出離婚),且無過錯方有證據證明婚外情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則分割財產,債權及債務外,有過錯方應支付給無過錯方精神賠償損害金10萬元,支付方式為在辦理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對方。
十一、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加以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并經律師事務所見證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