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對象
深圳市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義務教育法規定“年滿六周歲”(計算截止時間為: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的當年8月31日),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
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網上預報名(4月中旬)
適齡兒童父母登錄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網站,真實、準確地填寫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
二、學位申請(4月下旬)
1.適齡兒童父母向招生片區學校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將學位申請材料提交給學校初驗;學校及時接受招生片區內適齡兒童申請學位。招生學校設立招生信息公示與咨詢區、學位申請受理區和家長等候休息區。每天招生工作時間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
2.凡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學位申請的,均為有效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教育部門不能保證就近提供學位。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三、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5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簡化入學手續,充分應用市社工委“織網工程”數據資源庫對入學申請資料進行數據后臺比對和審核,做好新生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工作。
四、學位安排(6月下旬)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可選擇就讀依法開辦的民辦學校。
五、復核(6月下旬)
各區所屬學校將擬錄新生名單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復核。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所屬學校招生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六、公布新生名單及報到注冊(7月上旬)
各招生學校公布招生情況和新生名單,接受新生報到注冊。具體時間由各區教育局與學校商定并提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