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發布《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提出: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可以引導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
《通知》指出,全國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改革啟動之初,教育部聚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問題倍受關注的19個副省級以上大城市,提出了明確的改革目標并已基本實現。2017年,包括北京、上海等在內的這19個重點大城市,須鞏固三年改革成果,全面實現確定的各項目標。
各區(縣)100%的小學實現劃片就近入學,原則上每所小學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
95%的初中實現劃片入學,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
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特長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降到區(縣)初中總招生人數的5%以內。
舉辦實驗班必須經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要嚴格控制規模,有科學公開公正的選拔方式。
《通知》提出,要逐步擴大劃片入學實施范圍。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群眾擇校沖動強烈、“學區房”問題突出的地方,要一手大力推進均衡發展,一手積極穩妥推進多校劃片(隨機搖號、派位)。片區調整時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辦法,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充分參與,增強劃片工作的認可度和公信力,新舊片區變化要設置合理的過渡期限。
在統籌城鄉招生工作方面,教育部要求,加強政策引導,落實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推動學生自愿合理分流。
《通知》強調,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用于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校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規范,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和方式,把學生的健康成長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教育部要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除加強對傳統控輟保學重點群體監控外,要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未按《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及教育部門要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要加強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為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全面實行就近入學、加強控輟保學提供技術支撐。
《通知》強調,要暢通舉報渠道,對于舉報的問題、頂風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要認真核實查處。對違法違規的單位或個人要嚴肅處理,及時通報。對違反《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的行為,要依法督促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