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記者從陜西省教育廳獲釋,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聯合下發了《陜西省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辦法》,加強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規范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行為,維護學生和出版、發行單位合法權益。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辦法》規定:制定或調整印張單價、封面價格和插頁單價應當進行價格、成本費用調查(監審),聽取學生家長、出版、印刷、發行單位和教育行政部門等有關方面的意見。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價格、成本費用調查(監審)時,出版、印刷、發行及有關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所需的賬簿、文件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出版單位要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在確保教材質量的基礎上,合理選用教材正文用紙。要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合理設定教材版心、字號、行距,不得采取擴大頁邊距、字號和行距等方式,變相增加教材印張數量,提高教材價格。
與教材配套的音像資料按照成本單獨核定零售價格,供學生自愿選擇。音像資料價格不得與配套的教材價格合并,不得與教材捆綁銷售。出版單位要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在每學期開學前在本單位互聯網頁顯著位置,向社會公開教材價格情況,包括開本、印張數、零售價格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凡出現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提前或推遲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擅自制定屬于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范圍內教材價格的;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進行處罰。(記者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