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豫政辦〔2009〕132號)、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基〔2010〕49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放暑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時間安排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放暑假時間為7月6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開學。
各中小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統一的放假時間,不得擅自推遲和延長假期。幼兒園在不影響幼兒家長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暑假期間教職工休息時間。
二、關于放暑假的有關要求
1.進一步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各學校在放暑假前要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和遵紀守法、勤儉節約和日常行為規范及禮儀教育,教育學生按照《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爭做美麗焦作人要求,做到嚴守法紀、維護社會公德、模范執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尊老愛幼,講文明、有禮貌,爭做文明學生;厲行節約,熱愛勞動,熱愛科學;不吸煙、不喝酒、遠離毒品;抵制不健康書報雜志及音像制品,不進臺球室、網吧、KTV等;堅持文明上網,不沉溺網絡,自覺抵制不良信息侵害。要教育引導應屆畢業班學生文明離校、文明謝師,自覺做到不辦升學宴、謝師宴,不送財物、禮品。
2.切實減輕學生暑假期間學業負擔。各學校要從嚴控制學生的暑假作業量,創新和豐富作業形式,通過適量有效的暑假作業,鞏固和深化所學知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給學生補課或上新課,增加學生假期負擔,嚴禁在職教職工進行有償補課等違規行為。各中小學校和教師一律不得參與、動員或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復習班和培訓班。學校(幼兒園)不得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和培訓班。
3.豐富學生假期生活。各學校要在放假前指導學生合理安排暑假學習生活,規定學生返校日,并組織好返校日相關活動,豐富學生暑假生活。暑假期間要通過家訪、電話、網絡咨詢平臺等形式,及時對學生假期學習進行指導,讓學生有針對性地開展查漏補缺,為下學期學習打好基礎。積極倡導中小學生在暑假期間開展體驗勞動、公益活動、社區服務、志愿者活動等社會實踐活動,引導學生服務家鄉、服務社會,在豐富多彩的暑期活動中開闊眼界,陶冶情操,增長知識,提高能力,磨煉意志,健康成長。
4.積極開展教師假期培訓。各學校要組織教師開展相關學科暑期業務培訓及校本研修活動,加強教學研究工作,積極探究教學內容和方法。教師要利用假期進行業務學習和專業理論學習,備好新學期前三周的課,寫出規范教案。
5.大力推進政風行風建設。各學校要抓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大力加強政風行風和師德師風建設,嚴禁黨員干部教師舉辦或參與升學宴、謝師宴,嚴禁收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金、禮品,對頂風違紀者,將嚴肅查處,嚴厲問責,公開曝光,全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廉潔高效的教育發展環境。
6.全面做好學校安全工作。各學校要嚴格落實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157號)、《關于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305號)、市教育局《關于預防溺水事故,加強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的通知》(焦教文〔2016〕49號)要求,加強學校安全教育,放假前要集中召開一次全體師生參與的暑期安全教育大會,集中組織一次安全知識講座或安全主題班會,開展一次安全應急自救演練,切實增強學生遵紀守法、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自我保護意識,尤其要加強對防恐防暴、預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衛生、預防中暑等知識的教育和有關技能的培訓,提高學生自我防護能力。要加強和學生家長的聯系,通過家長會、印發《告家長書》、與家長簽定安全監管責任書等形式,告知家長在假期里應履行的監護職責,家校聯合,做到學生安全無縫銜接,嚴防各類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暑假期間,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一律不得組織學生、幼兒集體外出。各學校要加強對校園周邊衛生環境的集中清理,對校舍及財產安全情況和校園安全技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和維修,重點對微機室、實驗室、辦公室、學生公寓、食堂等重點部位進行查水、查電、查防盜措施等安全檢查,及時消除校舍、飲食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在開學前做好各項教學安全準備工作。
7.切實加強值班和保衛工作。各學校要嚴格落實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教育系統應急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和《焦作市中小學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制定嚴密的值班和保衛制度、暑期安全應急預案,認真執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報告制和責任追究制。暑假期間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要24小時堅守崗位,確保學校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報告,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在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同時,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黨政干部問責的相關規定,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