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市教[2016] 26 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含民辦):
中小學暑假將至,為使廣大師生度過一個豐富多彩、健康活潑、愉快安全的暑假,按照《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度中小學暑假工作的通知》(遼教辦發〔2016〕123號)精神,現將度遼陽市中小學暑假工作安排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學校實際貫徹執行。
一、時間安排
小學、初中學生暑假從7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高中學生暑假從7月20日起至8月31日止。中小學生9月1日開學 。小學、初中教師從7月18日起放假,高中教師從7月21日起放假,中小學教師8月26日正式上班。
二、暑假工作要求
(一)貫徹落實全省義務教育中小學德育工作會議精神,大力開展教育。假期前,縣(市)區教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集中開展以為主要內容的思想道德教育,開展“少年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系列教育活動和第五屆全民讀書節閱讀活動,鼓勵學生在假期積極參加“華育杯”征文活動;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廣泛開展“創文明校園•做最美少年”主題活動,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意識;貫徹《教育部關于切實做好中小學節糧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實開展好節糧教育和管理工作,培養學生勤儉節約良好習慣;深入開展系列重要講話學習、宣傳、踐行活動,加強教職工個人品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建設,培養正確的道德判斷和道德責任,提高道德實踐能力,尤其是自覺踐行能力,培育知榮辱、講正氣、作奉獻、促和諧的良好風尚。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好2015-2016 學年度普通中小學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和三好班級的學習宣傳工作。
(二)認真指導學生假期的學習生活和社會實踐活動。各中小學校要與學生家長溝通,提醒家長不要盲目讓子女參加各種補課班、輔導班,指導家長學習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營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家庭環境。學校圖書館(室)、實驗室、計算機室及各種文體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等要有計劃地向學生開放,鼓勵學生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家務和社會公益性勞動,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鼓勵學生每天堅持體育鍛煉一小時。學校不得擅自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對于未經批準安排集體活動而引發校方責任事故的,要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嚴格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要求,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強化執法監督,積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社會補習機構的監管;堅決制止學校、教師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和上新課,堅決制止學校、教師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堅決制止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等行為。對出現違規行為的學校要依法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責任人實施嚴格責任追究;對出現違規行為的教師,要按照《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教師[2015]5號)和《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教師〔2014〕1號)等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處分。
(四)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要在假期前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接觸淫穢、兇殺等不良的影視作品和書刊,不進社會網吧,不參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游戲活動;各校將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起草的《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發到每一名學生家長手中,提醒家長和監護人認真履行監護責任,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火災、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溺水、觸電和外出活動等引發的安全事故以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暑假期間,要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安排領導值班,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強學校暑期交通安全教育和集體活動管理,嚴格履行集體外出審批制度和領導外出請假制度;尤其要加強重點部位和重點時段的安全巡查工作;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宿和領導帶班(24小時手機開通)制度,對發生重大緊急事件,要立即上報,堅決防止遲報、瞞報和漏報現象發生;有施工現場的要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五)高度重視和安排好農村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殘疾學生的暑假生活。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及時更新農村留守兒童數據庫,將父母外出務工情況和監護人變化情況逐一進行登記,準確掌握留守兒童信息。各中小學校要建立責任包干和定點幫扶機制,加強與監護人的溝通,及時了解和掌握留守兒童的生活和思想狀況,認真解決他們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關愛服務機制,積極開展結對關愛農村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殘疾學生專項行動。嚴格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禁止參與組織或介紹未成年學生非法外出打工,堅決抵制企業、中介機構在假期以社會“實踐”、“實習”為名組織的針對未成年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隨遷子女和殘疾學生的非法招工行為。
(六)各單位要成立暑假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暑假活動計劃,并在放假前上報教育行政部門。
(七)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局直中小學要對暑假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在9月5日前將總結情況上報市教育局各主管科室。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參照本通知精神安排假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