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延平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方案
為加強公辦幼兒園招生管理,確保學前教育招生工作正常有序,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市教育局、區招生委員會、區教育局研究同意,秋季延平城區公辦幼兒園實行就近劃片、分批次招生。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則
堅持“公開、平穩、規范”原則,延平城區公辦幼兒園實行分批次招生。具體原則如下:
1.符合條件(含政策照顧對象)的每位適齡幼兒限報一所公辦幼兒園,否則取消電腦派位和入學資格。
2. 分批次招生按照優先安排就讀的提前批次及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電腦派位的順序依次進行。
3. 延平城區公辦幼兒園若相應批次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報名人數沒有超過招生計劃數或剩余學位數,則全部錄取;若相應批次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或剩余學位數,則進行電腦派位。
4. 雙胞胎(含多胞胎)的適齡幼兒按正常方式報名或選擇“捆綁報名,一號派位,同園錄取”方式報名參加電腦派位。
二、招生對象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3周歲至未滿4周歲且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幼兒。各園應嚴格把好入園年齡關,嚴禁招收不足三周歲幼兒入園。
三、招生園所及計劃
1. 南平市實驗幼兒園招收122名。
2. 延平區實驗幼兒園(總園)招收100名。
3. 延平區實驗幼兒園新城分園招收72名。
4. 南平市東山小學梅山幼稚園招收49名。
5. 南平市黃墩小學附屬幼兒園招收23名。
6. 南平市水東學校附屬幼兒園招收48名。
以上招生計劃數包含提前批次名額,第一、第二批次電腦派位最終招生計劃數應扣除提前批次名額,詳見8月16日“南平教育信息網”或“南平市延平區教育網”公告。
四、電腦派位招生片區劃分
1. 南平市實驗幼兒園、延平區實驗幼兒園(總園)、南平市東山小學梅山幼稚園劃片招生范圍為紫云、四鶴、梅山街道。
2. 延平區實驗幼兒園新城分園劃片招生范圍為新城中心、新城花園。
3. 南平市黃墩小學附屬幼兒園劃片招生范圍為黃墩街道。
4. 南平市水東學校附屬幼兒園劃片招生范圍為水東街道。
五、招生批次
(一)提前批次
1. 符合南平軍分區政治部、南平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南平市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南政聯〔2016〕1號)規定的駐延現役軍人和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等有關軍人的適齡幼兒。
2. 符合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南平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申請和辦理規定(試行)相關條款的通知》(南政辦〔2015〕137號)規定的在延平轄區內工作具有博士學位人員的適齡幼兒。
以上適齡幼兒若放棄提前批次,需參加第一批次電腦派位的,限報延平城區其它五所公辦幼兒園中的一所。
(二)第一批次(延平城區六所公辦幼兒園)
1. 根據“住、戶一致”原則,7月31日前具有對應電腦派位片區居民戶籍的適齡幼兒,符合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方可報名:
(1)法定監護人(父或母)是戶主和戶籍所在地址的住房全產權所有人的(即戶口簿和房產證兩證統一);
(2)幼兒和法定監護人戶口均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的,且戶籍所在地址的住房全產權所有人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3)法定監護人均喪失監護能力或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必須與委托或指定監護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證明文書)。
2. 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延平轄區內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南政辦〔2014〕77號)規定,延平區農村居民和外地居民在6月13日至7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具有對應電腦派位片區的全產權(也可憑購房合同及發票)且產權所有人為法定監護人的適齡幼兒。
3. 以下適齡幼兒限報延平城區實施電腦派位的六所公辦幼兒園中的一所:
(1)符合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南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辦理在延客商及其企業“兩高人員”子女就學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南教基〔2015〕19號)規定的客商及客商企業外聘“雙高”人員的適齡幼兒。
(2)符合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臺商投資的若干意見》(南政〔2006〕綜124號)規定的在延興辦企業的臺商人員的適齡幼兒。
(3)符合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平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申請和辦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南政辦〔2015〕35號)規定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幼兒。
(4)符合中共南平市委組織部、南平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南平市下派村黨支部書記子女就學規定>的通知》(南教綜〔2015〕18號)規定的在職的南平市下派村黨支部書記的適齡幼兒。
4. 符合延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延平區屬人才子女入學申請和辦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延政辦〔2015〕57號)規定的人才的適齡幼兒限報延平區屬實施電腦派位的五所公辦幼兒園中的一所。
(三)第二批次(延平區實驗幼兒園新城分園、南平市東山小學梅山幼稚園、南平市黃墩小學附屬幼兒園、南平市水東學校附屬幼兒園四所公辦幼兒園)
7月31日前具有對應電腦派位片區居民戶籍且戶主為法定監護人或具有對應電腦派位片區全產權房且產權所有人為法定監護人(即房產、戶籍只提供一證的)的適齡幼兒。
(四)第三批次
本批次在第二批次電腦派位后有剩余學位的幼兒園再組織報名,具體方案和剩余學位于8月23日下午在“南平教育信息網”或“南平市延平區教育網”公告。
第三批次的招生對象為7月31日前租住在對應電腦派位片區的延平區農村戶籍進城務工、經商人員的適齡幼兒。
六、提前批次和第一、第二批次招生日程
1. 8月1—10日,符合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報名條件的家長登錄“南平教育信息網(http://www.npjy.gov.cn)”進行網上報名,填寫提交相關信息;或在8月10日上午8:00—11:00隨帶相關材料到相應幼兒園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截止時間8月10日24:00。
2. 8月11日,各幼兒園核對整理報名資料。8月12—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符合招生對象的適齡幼兒家長隨帶戶口簿、房產證(符合南政辦〔2014〕77號文件規定,未取得房產證的需提供6月13日至7月31日之間的購房合同及發票)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到所在片區報名的幼兒園審核。
依據有關政策,以下對象還需向報名幼兒園提交文件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1)符合南政聯〔2016〕1號文件規定的現役軍人的適齡幼兒,須提供父母所在部隊出具的證明(注明部隊所在街道)、軍人證件等原件和復印件。
(2)符合南教基〔2015〕19號文件規定的客商及客商企業外聘“雙高”人員的適齡幼兒,須提供經審批后的《南平市客商及其企業外聘“雙高人員”子女就讀安排表》、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3)符合南政〔2006〕綜124號文件規定的在延興辦企業的臺商的適齡幼兒,須提供文件規定的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符合南政辦〔2015〕35號和南政辦〔2015〕137號文件規定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幼兒,須提供經審批后的《南平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身份證、相關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5)符合南教綜〔2015〕18號文件規定的下派村黨支部書記的適齡幼兒,須提供身份證、市委(或組織部)簽署的有任職期限并加蓋公章的任職文件等原件和復印件。
(6)符合延政辦〔2015〕57號文件規定的人才的適齡幼兒,須提供經審批后的《延平區屬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身份證、相關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3. 8月15日,由幼兒園將相關材料報送有關部門進行適齡幼兒資格審核,8月16—22日在“南平教育信息網”或“南平市延平區教育網(http://www.npypjy.com)”公示各園第一、第二批次報名審核合格和提前批次合格的幼兒名單,同時公告各園扣除提前批合格名額后最終電腦派位招生計劃。
4. 8月23日上午,在紀檢監察人員和隨機抽取的家長代表監督下,現場(南平市實驗幼兒園在本園,延平區屬幼兒園集中在南平市東山小學)進行電腦派位,電腦派位結果名單隨即公布。
七、注意事項
1. 電腦派位中選者僅限本人入學,不得轉讓,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2. 凡戶籍、房產等資料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園資格。
3. 網上報名時,適齡幼兒身份證號和選報的幼兒園一經提交,則不能更改;未按規定時間報名或到報名幼兒園提交審核材料(或向幼兒園提交審核材料不全)的,視為自動放棄電腦派位資格。
4. 符合條件的雙胞胎(含多胞胎)的適齡幼兒按正常方式報名或選擇“捆綁報名,一號派位,同園錄取”方式報名參加電腦派位。
“捆綁報名,一號派位,同園錄取”方式即:網上報名時只需填報一張單獨設置的“捆綁”報名表、一個幼兒資料,并準確登記所有雙胞胎(含多胞胎)幼兒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生成一個編號參加電腦派位,電腦派位中選后可辦理同園入讀手續,相應招生名額在幼兒園原招生計劃的基礎上增加。
雙胞胎(含多胞胎)選擇“捆綁報名,一號派位,同園錄取”方式報名的,若發現再用不同姓名及身份證號的雙胞胎(含多胞胎)幼兒報名的,將取消該雙胞胎(含多胞胎)所有幼兒參加電腦派位和入學資格。
八、工作要求
1. 招生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家長和社會十分關注。各幼兒園要深刻領會招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招生政策宣傳,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肅招生紀律,做好招生服務工作。
2. 幼兒園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相關的筆試、面試。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借讀費”、“捐資助學費”、“贊助費”等。
3. 新生注冊時間由各園自行通知, 注冊時幼兒家長應攜帶相關證件到幼兒園核對。
4. 農村公辦幼兒園參照執行本方案或自主招生就近入學。
九、咨詢與監督
招生信息咨詢:
1. 南平市實驗幼兒園 王老師 18020910821
2. 延平區實驗幼兒園(總園) 劉老師 13055710098
3. 延平區實驗幼兒園新城分園 林老師 18659981766
4. 南平市東山小學梅山幼稚園 陳老師 13706009922
5. 南平市黃墩小學附屬幼兒園 嚴老師 18020910860
6. 南平市水東學校附屬幼兒園 許老師 18950686107
招生監督電話:南平市教育局0599—8838181,延平區教育局0599—6988893。
本方案由南平市教育局和延平區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