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21日從長春市教育局了解到,城區公辦中小學招生入學具體程序將分為5大環節,其中5月3日-13日開始網上報名,5月30日-31日下達正式錄取名單。
據了解,今年小學招生對象:具有長春市戶籍或其監護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證,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初中招生對象:具有長春市戶籍或其監護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1.網上報名(5月3日-13日)
所有具備長春市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登錄“長春教育網”,點擊“長春市中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輸入相關信息確認后完成網上報名。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或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完成網上報名的,可于5月16日持戶口或本人(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長春市的有效居住證到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城區指定地點報名,報名信息要及時輸入報名信息數據庫。
未按規定時限完成報名的,由各城區采取相應措施,統籌安排入學。
在不同城區進行多次報名的,以第一次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依據按照相關規定派送學位。
2 戶籍驗證(5月15日-18日)
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完成網上報名后形成報名信息數據庫,經公安部門審核驗證戶籍信息后導入全市公辦中小學學區學位派送系統。
3.學位派送(5月19日-22日)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學區方案和公安部門核準的戶籍地址派送學位。當學校學區生源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時,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采取相應措施統籌安排入學。
實行多校劃片試點的學校要采取電腦派位方式進行學位派送,屆時邀請轄區內相關人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由公證處公證全過程。
學位派送結束后,向各中小學下達與錄取名單。
4.信息審核(5月23日-27日)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依據“兩個一致”原則。對于錄取的學生進行戶籍和防震審核,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審核其原籍戶口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證。
5.下達通知(5月30日-31日)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為轄區內公辦中小學校下達正式錄取名單,各中小學校為說派送的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及入學須知,并組織新生在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未按學校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長春市教育局要求,依據招生工作原則,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各城區劃定的片區范圍免試入學,不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各城區采取相應措施,統籌安排入學。符合長春市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所在城區采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辦法,為其提供一個公辦義務教育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