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辦法
(一)電腦派位。
1.網上報名截止后,立即對報名數據進行備份,隨即啟動電腦派位程序,當場產生擬錄取幼兒名單,對全程進行現場公證,并于當天在幼招服務平臺公布派位結果。監護人可登錄幼招服務平臺查詢派位結果。
2.電腦派位錄取過程如下:
(1)現場導入所有幼兒基本信息和入園志愿信息至派位專用電腦。
(2)對已填報原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志愿的所有幼兒分別賦予1個隨機號碼(隨機號碼采用國際通用的GUID隨機函數算法設計的程序產生),再將填報同一所原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志愿的所有幼兒的隨機號碼按從小到大的順序排列產生排位序號。按照排位序號從小到大依次生成擬錄取名單,直至完成原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計劃。
(3)對已填報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志愿的所有幼兒分別賦予1個隨機號碼,再將填報同一所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志愿的所有幼兒的隨機號碼按從小到大順序的排列產生排位序號。按照排位序號從小到大依次生成擬錄取名單,直至完成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計劃。
(二)資格審核和注冊。
1.凡進入擬錄取名單的幼兒,其監護人須于4月23日-25日(具體以幼兒園通知為準),持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攜幼兒到幼兒園參加現場資格審核和注冊。資格審核時,由幼兒園現場打印《廣州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招生報名表》(附件2),監護人須對報名信息簽名確認,并隨同證明材料交幼兒園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如下:
(1)監護人與幼兒共同戶口簿。若戶口簿不共有,則須提供幼兒戶口簿及法定機構如法院、公安機關等出具的監護證明。幼兒戶籍變更的截止日期為4月22日(以戶口簿登記的變更日期為準)。
(2)監護人二代身份證。
(3)幼兒保健手冊及預防接種證。
(4)其他幼兒園要求的有關資料,如政策性照顧的證明材料等。
2.同時被原市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和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擬錄取的幼兒,只能選擇其中一所幼兒園在規定時間內前往幼兒園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完成后另一所幼兒園的錄取資格自動失效。
3.資格審核期間產生的空缺名額按排位序號從小到大由后續幼兒依次遞補。幼兒園負責通知后續排位序號的幼兒監護人,于補錄期間進行遞補錄取資格的現場審核和注冊。
4.各招生幼兒園須認真審查、核對幼兒信息及證明材料是否真實有效,各項證明材料信息是否一致等,實事求是出具資格審核意見,并及時在幼招服務平臺錄入審核結果。
(三)錄取名單公示。
4月30日-5月6日,各幼兒園通過幼招服務平臺打印最終錄取名單并張貼在幼兒園宣傳欄公示一周。最終錄取名單同步在廣州招考網公示一周。